见面后,两人再次因离婚事宜发生争执,丈夫的情绪瞬间爆发。他先是驾驶车辆朝着女子狠狠撞去,巨大的冲击力让女子当场倒地,身体遭受重创,失去了基本的反抗能力。随后,丧心病狂的丈夫又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刀具,对倒地的女子连续捅刺,手段残忍至极。周边路过的群众发现后,急忙拨打了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然而当医护人员赶到现场时,女子已因失血过多、伤势过重失去了生命体征,一个年轻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26岁。
案件进入司法审理阶段后,法院经过详细调查取证,对案件事实作出了清晰认定:被告人(丈夫)因无法接受妻子提出的离婚请求,提前蓄意准备了暴力手段,先后通过车辆撞击、刀具捅刺的方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主观恶性极大,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已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不过,法院同时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系婚姻家庭矛盾引发,且被告人在案发后有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等一定悔罪表现(具体情节以法院最终认定为准),最终综合全案的事实、证据及各项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了"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