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举报妻子在宾馆卖淫 警方通报

2024-11-05 11:47  头条

男子方某报警,举报妻子和另一名女子在某酒店介绍卖淫。民警赴现场核查,举报人所指酒店有两名女子入住,其中毛某是方某的妻子,从事酒水生意,未发现两人有违法行为。
民警联系方某,方某称喝醉了,随便编了个理由报警找老婆。民警追问后才道出实情,夫妻吵架后妻子和小姐妹出门,怎么也联系不上,于是谎报警情,希望通过警方找到妻子。涉事的方某目前已被临安区警方行政拘留。

实在是太奇葩了!明明是夫妻吵架后离家出门,竟然报警谎称妻子介绍卖淫,想通过这种方式找到自己的妻子。难道警力资源可以这样被你们随意浪费?

男子报假警的行为已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即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也是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男子谎报警情,诬告自己的妻子介绍卖淫,同时违反了上述第25条和第42条,即构成谎报警情,也涉嫌诬告陷害。

不过考虑到该男子的目的只是为了找到自己的妻子,并不具有让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目的。所以,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按照谎报警情追究其责任会比较合适。

正所谓好钢要用到刀刃上,警力资源是比较紧张的,切不可谎报警情,浪费社会公共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