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觉得,双方已经协商完毕,金额也已经谈妥,事情就此翻篇就好。但央媒提出的疑问,恰恰替千万普通人发问:店主究竟有没有法律责任?施救行为该如何定性?往后普通人遇到类似危难场景,到底敢不敢伸手帮忙。
现实当中,调解的时候常常会出现"死者为大""多少出一点安抚家属"的说辞。情理可以共情悲痛家属,但情理不能凌驾法律之上。《民法典》好人条款早已写明,自愿实施紧急救助,救助人没有重大过失,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无责的好心人,不该为别人的悲剧买单。
人道主义补偿和法律赔偿,完全是两回事。人道主义是发自内心的善意馈赠,不能演变为调解当中的变相施压。如果只要闹一闹,无过错方就要掏钱消灾,久而久之,所有人行善前都会先掂量风险,社会善意就会被一点点消耗殆尽。

法律的意义,不只是处理纠纷,更是树立社会导向。有责就要依法担责,无责就该理直气壮,不能用模糊的调解抹平是非对错。悲痛值得理解,但不能把悲痛变成索取赔偿的筹码。
这件事最好的结局,不止是店主拿回补偿款,更是给全社会立下标杆:善良不该受委屈,见义勇为不该附带经济代价。只有法律为好人撑腰,厘清是非,普通人在路上遇到危难,才能够放下顾虑,勇敢伸出援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