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110万元买6000多张足彩一张没中

2024-09-29 13:50  头条

湖北武汉,男子开了一间彩票店,老主顾突然要求花110万元,购买6096注的彩票,男子劝顾客注意风险,可顾客不听,坚持下注,没想到血本无归。顾客见没中奖,竟然要求退钱,被拒绝后,将男子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李军是一间彩票店的老板,2023年7月的一天,他正在店里忙活儿,老主顾王强笑嘻嘻地走进来,跟他打了个招呼,看起来心情不错。

一坐下,他就对李军说,他看好了一支足球队,今晚就开始比赛了,打算大量投注。

对于王强,李军是了解的,他是一个足球迷,每次有大型赛事,他都会过来投注,每次都是几百块、几千块地买,不过他的眼光可不咋地,虽然买了很多年,但只中过一些小奖。

李军以为,这次他大不了就是买个万把块钱的,没想到,王强这次竟然要求投注6096张彩票,总金额达到110万元。

李军吓了一跳,110万元,这可不是开玩笑的,说不定是王强全部的身家了,虽然福利彩票是公益事业,但也是具有很强的风险性的,他可不能看着王强这么玩。

于是,他好说劝说:"彩票这东西,运气占大部份因素,要理性购买,我劝你还是少买一点,千万不要借钱去买彩票,不要让买彩票影响自己的生活。"

可王强却说,他是经过慎重考虑的,这次肯定会中奖。

李军又反反复复劝说了几句,可王强坚持要买,根本听不进去。

李军见劝说无果,只好将大额投注预约及实名登记二维码发送给了王强,王强马上在上面填写了个人相关信息。

因为比赛就在当晚,而王强的投注数又很多,李军为了帮他下注,不得不紧急联系其他彩票代销点,分多次多台机器帮王强投了注。

王强十分开心,仿佛看到了自己中大奖的模样,他心满意足地哼着曲就走了。

当晚奇迹没有出现,王强买的6096张彩票,一张都没中,也就是说,他的110万打了水漂。

王强气炸了,他当即拿着彩票,来找李军要求退钱。

李军觉得十分奇葩,他开了彩票店多年,还是头一次见没中奖来要求退钱的,而且还是老彩民王强提出这种无理要求。

他当即告诉王强,彩票一经售出,就视为交易已经完成,不可能退钱,再说了,如果中奖了,他会把奖金给自己吗?真是太过分了。

王强见被拒绝,他气急败坏地告诉李军,如果不退钱,他就去法院告他,因为他买彩票时,所填写的个人信息根本不是他本人的,李军已经涉嫌违规。

李军傻眼了,他觉得自己被王强摆了一道,但他想了一下,觉得就算信息不对,也不影响合同的履行,他也没什么好怕的,再说了,这买彩票的钱,又不是进了自己的腰包,凭啥退。

双方各执一词,吵得不可开交,王强说到做到,一纸诉状,以没有认真审核实名制信息为由,将李军及湖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告上法庭,要求退还他110万元的彩票钱。

那么,在法律上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

1、李军声称,自己在填写大额投注实名制信息时,因不小心,填错了别人的信息,但彩票点和彩票中心没有认真审核,让自己成功购买了彩票,存在重大失误,因此合同无效,应退还110万买彩票的钱。

根据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调整单场竞猜游戏规则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单票购买金额不得超过6000元。加快推进大额投注实名制,单人单日累计投注金额超过1万元(不含)的,要求购彩者预约和实名登记。

对此,彩票店老板李军表示不服,他反驳,信息是王强故意填错,而且彩票的兑奖规则是,谁持有彩票,谁就有兑奖的权利,在购买完成后,他已经将所有的彩票都交给了王强,那么双方的合同就已经生效,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而湖北省福利中心也表示,就算实名制信息有误,一旦中奖,只要王强拿着福利彩票的原件过来,他们也会无条件进行兑奖,也就是说,不管实名信息写的是不是王强,他们只认彩票,彩票本身就是不记名,不挂失补办的,实不实名,对于兑奖没有任何影响。

他们还说,王强身为老彩民,对购买彩票存在一定的风险性,是可预见的,而且李军也多次劝说其理性购买,王军不能以没中奖为由,要求别人替他买单。

2、法院审理认为:

彩票属于射幸合同,王强在开奖后,发现其没有中奖,要求退还本金的要求并不合理,而且,实名制的填报中也有相关约定,最终的结果,以购彩者的实际交易情况为准。

根据《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李军已将彩票交给王强,双方已经产生了合同关系,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都应该根据合同的规定,积极履行有关条款。

其次《民法典》第18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王强作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且还是资深彩民,对购买彩票所产生的风险是有足够的认知的,但其依然大额投注,因此,所产生的风险应由其自己承担。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王强的全部诉求!

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