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 @飞天丝路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的一张贷款截图引发了广泛关注与热议。初看这张截图,借款金额 11900 元,应还本金同样为 11900 元,似乎并无异常。然而,当目光移至下方,应还利息 1596.2 元、融资咨询服务费 723.52 元以及贷后服务费 1951.6 元的字样令人瞠目结舌。该网友配文称借 10000 元一年利息五千,这不禁让人们担忧:难道互联网高利贷有 "死灰复燃" 之势?


那么,这笔贷款的利率是否真的属于高利贷范畴呢?我们先来依据传统的年利率 36% 红线进行核算。若这笔贷款一年还清,按常规计算本息共计应为 11900 + 11900×36% = 14345.98 元。然而,综合网友发布截图中的各项费用计算,需要偿还的金额竟高达 16171.32 元,这显然已逾越了年利率 36% 的红线。
为了精确探究这笔贷款的实际利率,我们展开深入计算。设该笔贷款的实际年利率为 x,根据等额本息还款公式:[贷款本金 × 月利率 ×(1 + 月利率)× 还款月数]÷[(1 + 月利率)× 还款月数 - 1] = 每月还款额(此处将本金、利息、各项服务费总和视为还款总额平均到每月计算)。
已知贷款本金为 11900 元,还款总额为 16171.32 元,一年还款 12 个月。通过复杂的计算与推导(计算过程省略),得出这笔贷款的年利率高达 60% 以上,此外,这笔贷款中含融资咨询费723.52元,贷后服务费1951.6元,这服务相关的法律规定吗?
按照目前的民间借贷相关司法解释,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4 倍为司法保护上限。如果将融资咨询费、贷后服务费等各项费用与利息相加,计算出的综合借款成本超过了合同成立时一年期 LPR 的 4 倍,那么超过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

除此之外,2024 年 11 月 20 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 3.1%,而3.1%的四倍就是12.4%,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