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收款方同名同姓,女子错转陌生人两万元,对方拒绝还款,法院:收款方不当获利(2)

2025-07-30 15:55  九派新闻

同年12月,李女士告知当事人,自己并未收到还款。经核查,当时的收款方与李女士同名同姓,其支付宝账号也仅比李女士少了后缀"919"三个数字,而这三个数字因账号隐私保护被隐藏,导致周先生误以为收款方即为李女士。

意识到转错账号之后,当事人立即反馈给了支付宝客服,支付宝平台多次联系收款方李先生,希望通过协调追回转错的两万元,但收款方李先生拒绝还款,并且消极沟通。

2025年1月,当事人与其妹夫周先生就此事提交法院申请立案。6月开庭后,被告李先生曾删除收款记录,并于庭上否认自己得到过该款项。

7月28日,民事判决书下达,法院认为李先生无法律根据而取得不当利益,原告方可以要求返还其获得的利益,并判处李先生在十日内归还当事人20000元,且支付对应利息损失

当事人表示,目前自己未获得应追回款项,如果十日内未归还,会申请强制执行。其称,"大家转账的时候,一定要核查好对方信息,最好使用电话号码查找用户。这件事的发生就是一个乌龙,但凡我们三个人有一个人认真核查了,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我这次维权,花了两千多,幸好正义虽迟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