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骑走女孩自行车 女孩家长辱骂多天

2026-05-14 09:53  头条

只因9岁男孩骑走自家孩子的自行车,重庆一名家长在小区业主群、朋友圈公开辱骂男孩"小偷""猪狗不如",还曝光其家门牌号,最终因侵犯未成年人名誉权被告上法庭,不仅要公开赔礼道歉,还要赔偿7000元。

5月12日,人民法院案例库公布了这起未成年人名誉权纠纷参考案件,事件发生在重庆渝北区一小区。

据悉,9岁男孩陈某,骑走了同小区女孩停在7幢楼下的自行车。陈某的奶奶发现这辆车不是自家的后,当即责令陈某把自行车放回原处,陈某随后将自行车放到了小区6幢楼下,之后便回了家。

当天晚上,女孩的家人刘某到陈某家找寻遗失的自行车,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刘某随后报警,不过经民警调解,双方的矛盾并未化解。

调解未果后,刘某在人数众多的微信朋友圈、小区业主微信群等平台发布信息,称"女儿的自行车被同小区9岁男孩偷走了",还多次用"小偷""偷儿"称呼陈某。

除此之外,刘某还使用"你就是个小偷""小偷要吃饭了""上梁不正下梁歪""猪狗不如"等侮辱、贬损的语言形容陈某,甚至扬言"我会让学校的人都认识你这个小偷",发布的信息中还明确标注了陈某家的门牌号。

此事发生后,陈某的家属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