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8万婚宴被酒店经理私吞4.5万 ,律师分析来了

2025-05-06 11:47  潇湘晨报

2024年5月份,江苏的贺先生在当地一家酒店预订了8万元婚宴,并支付了1万元定金。之后,销售经理高某称酒店有一项"优惠活动",充50000元返5000元。为获取信任,高某将自己支付宝账户改成了酒店的名称,并网购虚假发票偷印公司章,最终成功将贺先生的4.5万元放进自己腰包。

(△酒店宴会厅资料图)

2024年8月,贺先生再次前往酒店发现被骗,于是报警。高某逃到外省躲避一个月后,最终被抓获。

(△贺先生收到的定金单。)

据江苏电视台荔枝新闻报道,高某在8个月的时间,先后利用这种手段,骗取7名被害人合计25万余元。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贺先生与酒店经理的沟通记录。)

在上述案件中,酒店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消费者向酒店支付定金时应注意哪些细节?避免自己的利益受损?国家"双千计划"法学专家、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进行了法律解读。

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若高某的行为构成职务行为(即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诈骗),且酒店存在管理过失(如未妥善监管账户、公章等),则酒店可能需要承担替代责任。本案中,高某伪造酒店账户名称、公章和发票,使受害者误以为转账对象是酒店,这可能被认定为"表见代理",即受害者有理由相信高某的行为代表酒店。

根据《刑法》第64条,高某需退赔违法所得,但若其无力偿还(如已将赃款挥霍殆尽),被害人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向酒店索赔。此时法院会审查酒店是否存在过错,若认定酒店需担责,则可能判决其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酒店作为服务提供者,若因管理漏洞导致消费者财产损失,可能被认定为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总体来说,酒店很可能需要承担部分民事的赔偿责任,尤其在无法追回损失的情况下。其责任主要源于管理疏失导致的表见代理风险,且实务中法院倾向于通过过错推定原则保护消费者权益。但具体责任比例需结合双方举证情况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