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女士是长沙福奈特洗衣·洗鞋 奢侈品护理(凯德广场店)的会员,她向记者反映,此前,她先后两次将两条价值万元的定制西裤送到这家店清洗,结果一直没能拿回来,商家表示裤子已经遗失,愿意赔偿2000元,对于这一赔偿金额,她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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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讲述,第一条定制西裤是她的朋友于2020年在友谊商店购买的,价值13000元。"2024年的3月份,我送洗了之后,他退给我的并不是我送洗的裤子,是拿了一条别的裤子来代替,品牌,尺寸都不对,我在网上搜了一下,价值也就几百块钱。他非说那条裤子是我的。当时他退还给我的时候,我就发现那个裤子不对时,就产生了疑问,他回答是因为在装修在搬店,然后有可能别人拿了,他一直在安抚我,说别人拿了可能过一段时间再退回来,你等一下。"
王女士说,因为已经在该门店送洗多年,还是储值的老客户,她选择相信门店,并继续送洗。2024年6月,她和亲友将一条2024年4月新购买的定制西裤送到了该门店清洗,结果这次裤子又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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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去送洗,我去取货的时候,他直接承认遗失,就回复我说赔你2000块钱。"对于王女士的说法,涉事的长沙福奈特洗衣·洗鞋 奢侈品护理(凯德广场店)将作何回应呢?
工作人员:我们公司已经介入了,我这边也不方便给你透露任何信息,公司会有人跟她联系。
记者:这个2000元的赔偿依据是怎么来的?
工作人员:你只是记者吧,如果要跟我调解的话,你可以通过法院来找我说。
记者:你们公司出了问题就只接受消费者打官司吗?售后没有处理是这样吗?顾客来跟你协商也没有协商吗?
工作人员:你这是协商的态度吗?
记者:你要怎么协商?你坐在里面都不出来,你要什么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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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弘赢赢律师事务所律师指出,若洗衣店第一次是故意以低价衣物冒充原物返还,可能构成欺诈性违约(违约+侵权竞合);若是过失错拿,则构成违约。洗衣店第二次因保管不善导致衣物灭失,则构成违约;若存在重大过失(如未采取基本保管措施),消费者可主张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第496-497条等规定,若洗衣凭证中约定"按洗衣费倍数赔偿",且未通过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注意,则该条款可能会因排除消费者索赔主要权利而无效,消费者可以按实际损失主张赔偿。律师建议王女士通过行政投诉或司法途径维权,同时提醒消费者保留高价值物品原值证明。
目前,消费者已报警,后续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