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李女士不认识买卖双方,但她看到已经签字的购房合同,并被双方承诺的还款方式和报酬吸引。按照百分之十五的最低首付比例,1850万元的购房合同,至少需要277万元的首付款。因此,李女士准备了一份总额277万元,为期一天的借款协议,并约定收取2000元的好处费。

为保证自己的资金安全,李女士对卖方双方的征信记录和固定资产都做了调查,同时要求买卖双方都在借款协议上签字。
当日下午,李女士通过手机银行完成了转账。但她留了个心眼,先转了借款金额的一半,140万元。小何在收到李女士转来的140万元后,想通过柜台全额转给房东徐某,长期无大额流水的银行卡突然入账百万资金,触发了银行反诈预警。为了让转账继续,中介立即把购房合同送到了银行佐证,最终小何成功向房东徐某转出135万元。

钱款到账后,原本态度和善的房东、中介团伙瞬间变脸,主动拨打110报警,谎称买家交易违约、恶意设套,刻意制造买卖纠纷假象,企图将诈骗行为包装成普通民事纠纷,以此非法侵占垫资钱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