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答谢饭,门一关,温情就翻了脸,谁会想到帮过忙的熟脸,下一秒就伸出越界的手。
去年11月,上海奉贤,24岁姑娘鲍某带礼上门,感谢61岁陆某帮忙搬家,本是人情往来。

饭桌气氛先是平常,后来变了味,陆某频频劝酒,话越来越轻佻,还暗示别走。
他得知女孩刚离职,情绪低落,又打着安慰晚辈的旗号提拥抱,女孩当场拒绝,很明确。
问题在于,拒绝不是摆设,越界不是误会,他却强行上前抱人,伸手去摸胸部和臀部。
女孩挣脱就报警,没有拖延,没有自责,这一步很关键。

警方核查事实,陆某行为认定为猥亵,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结论清清楚楚。
伤害没有停在那晚,第二天她胸口刺痛、头晕,就医查出胸腹损伤。
三天后又被确诊创伤后应激障碍,开始心理干预,失眠、恐惧、情绪崩,日子一下子碎了。
医疗费要花,心理咨询要跟,来回奔波还要交通费,这些都是真金白银。

她把损失一并算上,起诉索赔9623.77元,钱不大,意义不小。
到了庭审,陆某不认错,还说被设局陷害,又辩称对方默许,这套话熟不熟。
更值得注意的是,他没有任何证据支撑这些说法,嘴硬救不了自己。
法院把行政处罚决定、就医记录、双方陈述放在一起,证据链能对上号。

结论很明白,他明知对方拒绝还动手,构成性骚扰,侵害身体权和健康权。
一审判赔9471.27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心理后续治疗费3500元,其余是医疗与相关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