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王若愚】
12月24日,是很多香港人眼中的"平安夜"。就在这一天,香港警务处负责国家安全的副处长简启恩表示,港警悬红(即悬赏)通缉郑敬基、钟翰林、钟剑华、何良懋、张晞晴、刘珈汶等6名窜逃海外的反中乱港分子,并就每名被通缉者悬红100万港元。
6名乱港分子被通缉 图源:港媒
这一天,距离香港履行"23条立法"义务、出台《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刚好9个月时间,距离早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则接近4年半。
作为长期关注香港事务的观察者,笔者很欣喜地看到,在国安法和国安条例的双重作用下,黑暴势力和反中乱港分子遭受沉重打击,香港走过了由乱及治的最黑暗阶段,踏上了由治及兴的复兴征程。
与此同时,美西方势力和外逃乱港分子正在围绕国安条例,密集发动认知战、制裁战、金融战、司法战等"战斗",可谓"树欲静而风不止"。在香港警方一系列"悬红"动作的背后,正是各种反华乱港势力的疯狂反扑,维护香港繁荣稳定还有不少硬仗要打。如何运用国安法、国安条例有力规制外逃人员,是一个需要用实践回答的重大课题。
乱港分子遭受重创
香港回归27年间,一直未能有效履行基本法第23条授权并要求特区"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的宪制责任。在反中乱港势力和外部敌对势力不断"污名化""妖魔化"阻挠破坏下,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漏洞越来越大,造成了严重后果。曾几何时,乱港分子可以公然和外国势力进行勾结,街头黑暴层出不穷,逐步积累至2019年"修例风波"总爆发,把香港政制拖入最为黑暗的时期。
待其"疯狂"至极时,中央果断出手,于2020年6月制定香港国安法,起到了"一法定香江"的疗效;其后完善了香港特区选举制度,从法规上排除了反对派通过立法会"夺权"的可能性。随着相关障碍的一一拆除,香港特区政府"23条立法"终于转入实质性运转程序,于今年3月23日正式颁布实施。
3月19日,香港特区立法会三读全票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 图源:新华社
国安条例实现了对香港国安法的有机衔接、有效补充和细化落实,从香港本地立法的层面,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作出了规管,并适应香港社会实际需要完善了相关制度机制,使香港特区能够全面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国安法和国安条例的最直接功能,就是为惩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提供法律依据,让乱港分子遭到正义的审判、付出应有的代价,使得目前尚在香港的反中乱港分子基本被"团灭",香港的黑暴活动基本销声匿迹。
回顾2024年,在贯彻香港国安法的司法实践中,有两起标志性的审判。
其一是"35+"案,这也是香港首宗颠覆国家政权案件。
所谓"35+",是指特区立法会共有70个席位,如果掌握超过35个席位就能成为简单多数,有权否决政府的议案。
2020年初,乱港头目戴耀廷组织了一个饭局,商讨成立一个机制来整合反对派的力量,谋求占据立法会的多数席位。这样他们就能够无差别地否定一切议案,以瘫痪特区政府为筹码,胁迫特区政府答应他们的要求。此后,反对派抓紧组织"协调会议",开展"揽炒十步曲",气焰十分嚣张。
当年6月30日,国安法颁布实施,中联办公开谴责反对派的做法违反国安法,香港特区政府高官也多次作出警示。翌年1月,香港警方依据国安法,拘捕47名被告。
戴耀廷认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 图源:香港文汇报
在历经3年多时间的审理后,"35+"案于今年11月1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香港高等法院)作出宣判。本案共有45名罪名成立,其中戴耀廷的刑期以15年作量刑起点,因其认罪获扣减刑期至10年;其余被告则被判监禁4年2个月至7年9个月不等。
其二是《立场新闻》案。
《立场新闻》是乱港媒体的代表,特别是在"修例风波"中一直充当暴徒"喉舌",煽风点火撕裂社会,多次采访袭击香港警察的"屠龙小队"成员。
2021年12月,港警依据国安法,搜查《立场新闻》编辑部,拘捕6名高层及前高层人员。今年9月26日,区域法院裁定《立场新闻》母公司,以及总编辑钟沛权、署任总编辑林绍桐的串谋发布或复制煽动刊物罪成立,其中钟沛权入刑21个月。
香港大律师吴英鹏表示,这两起案件的判决,向外界传递了一个清晰的信息,即任何试图危害国家安全、挑战国安法权威的行为,都将受到制裁。判决清晰地划定了国家安全的红线,对潜在的违法者产生了强大的震慑作用,同时为未来其他同类案件的审理树立典范,再次证明香港国安法的实施可以更加有效地保障国家安全和香港的繁荣稳定,对香港未来的法治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可能有读者要问,为啥国安法惩处了这么多坏人,还没看到乱港首恶分子黎智英的身影?其实,黎智英本身就是官司缠身,隔三差五就要上法庭接受审判,每次出庭时都少不了铁链缠身。包括违反香港国安法在内,他的很多官司都在审理中。
黎智英 资料图:香港文汇报
这中间还有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
11月20日,香港高等法院继续审理黎智英被控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第二天,解放军31编队就访问了香港,这是31舰(海南舰)第一次停靠香港,也是31舰第一次向公众开放。31舰是我国首艘075型两栖登陆舰,排水量4万吨,这也是人民海军中吨位仅次于航母的战舰了。
"真理总是在大炮的射程之内。"此次31舰访问香港,以及其后国防部宣布人民海军常态化访问香港,其实也是向境内外的反中乱港势力发出一个清晰的信号:我们既有制定国安法的决心,也有维护国安法实施的实力,并不惧怕任何势力的干涉和威胁。
内外勾结发起疯狂反扑
在香港国安法出台前后,有一批乱港分子为逃避法律制裁,流窜逃亡至海外。在外部敌对势力的支持下,他们持续抹黑国安法,特别是去年以来围绕"23条立法",更是掀起了一波攻击炒作的高潮。
以这次港警通缉的6名嫌疑犯为例,年龄最小的是张晞晴,只有19岁,最大的则为何良懋,69岁。6个人的共同犯罪行为是,通过组织演讲、社交媒体发帖,鼓吹"香港独立",呼吁"对港制裁"。其中较为特别的是郑敬基,此人曾出演《烈火雄心》《千里姻缘兜错圈》等多部TVB经典电视剧,在内地有一定知名度,但其这几年无心演艺事业,一心反中乱港,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多段煽动分裂国家的影片。
前TVB艺人郑敬基因触犯国安法,遭港警通缉。 图源:香港文汇报
分析这一波"乱港大合唱",基本呈现出这样的规律:1.西方反华政客是幕后黑手,定下基调和方向;2."香港监察""香港自由委员会基金会"等多个乱港组织冲在前台,疯狂发声带节奏;3.许智峰、刘祖迪、罗冠聪等外逃乱港分子充当急先锋,拼命抹黑攻击;4.一些传统的美西方媒体在背后遥相呼应,炒高声势。
他们的攻击抹黑方向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大打认知战。
拼命鼓吹"23条立法"是内地操纵香港事务,不但限制了港人的民主自由权利,还限制了外国在港组织和公民的言论自由。就像他们以前经常做的那样,试图通过"污名化"来阻碍立法进程,但并未如愿。
二是大打制裁战。
乱港分子公开呼吁美国、英国政府对香港特区进行封锁,对主导立法的主要官员进行制裁,试图通过外部施压,制造"寒蝉效应",逼迫特区官员阳奉阴违、消极怠工。
今年2月6日,美国务院亚太事务助卿康达同郭凤仪、袁弓夷、许颖婷、邵岚4名外逃反中乱港分子会面,期间郭凤仪、袁弓夷游说美制裁所有特区政府高官和立法会议员。"香港自由委员会基金会"也曾多次游说美西方制裁香港,骨干成员许颖婷曾向美政客递交了50多位香港官员名单。
对于反中乱港势力的言论,美国驻港澳总领事馆官员曾公开予以支持,表示将大力推进制裁。11月份,在"35+"案件宣判后,美国务院在声明中"强烈谴责"香港执法的结果,并表示将向多名负责执行国安法的香港官员实施新的签证限制。
三是大打金融战。
乱港分子大肆炒作"23条立法"触动美西方对香港的经济封锁,危害香港经济发展,让跨国公司失去信心,最终香港将失去环球金融中心地位,变得毫无价值。一些外国在港商会还鼓动成员单位压缩在港业务,把亚洲总部搬迁至新加坡、东京等地。
今年9月,美众议院通过所谓"香港经济和贸易办事处认证法案",鼓噪取消香港特区驻美经贸办事处特权豁免待遇甚至关闭办事处,抹黑香港国际声誉,打压香港对外经贸合作。对此,外交部驻港公署发言人表示谴责和反对。
四是大打法律战。
乱港分子提出,"23条立法"让特区政府扩权,限制了立法会的权力,导致香港司法自绝于普通法系,将失去在国际司法界的有利地位。
香港司法界比较特别的一点是外籍法官。按照《基本法》,香港终审权由终审法院行使,终审法院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参加审判。自1997年香港终审法院成立以来,海外非常任法官一直担当重要角色,参与了绝大部分实质上诉案件的审讯。但2024年,先后有5名外籍法官在西方政府和舆论压力下离开终审法院,其中有的还在离任时发文攻击香港政制。
香港终审法院外籍法官乔纳森·萨姆普森,在任时称香港国安法明文保障人权,却在宣布辞职后公然在媒体上发表文章攻击抹黑香港法治。 图源:香港文汇报
对此,笔者倒是认为,这也是个好事,倒逼着香港在告别"洋法官""泡面头"的历程上又向前走了一大步,这样也有利于实现真正的司法独立、司法回归。
五是大打分裂战。
一些乱港分子还在继续他们的"港独"迷梦,煽动暴力对抗特区政府,乃至策动"武装起义"。这次遭到通缉的何良懋,就联同他人筹组一个名为"香港议会"的"政权机关",并发动"公投",意图实施所谓"自决"、颠覆国家政权。
当然,这些乱港分子与西方反华势力的合唱,并不能改变"23条立法"已然成为现实,并不能阻碍国安法更加坚定有力地实施,更不可能撼动香港由治及兴的历史进程。只要坚定地登上中国式现代化这艘航船,香港发展的步伐是谁也不能阻挡的。
对于外逃乱港分子的纷扰,可以用毛主席的诗文回应:
小小寰球,有几个苍蝇碰壁/嗡嗡叫,几声凄厉,几声抽泣/蚂蚁缘槐夸大国,蚍蜉撼树谈何易/……
乱港分子的必然下场
12月24日,在悬红通缉6人的同时,港警还将许智峯、郭荣铿、袁弓夷、郭凤仪、邵岚、许颖婷、任建峰7个外逃反中乱港分子列为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潜逃者。
对这7个人,采取了4项措施,包括"撤销特区护照""禁止提供资金等或处理资金等""禁止与不动产相关的某些活动""与涉及有关潜逃者的合资企业或合伙相关的禁止"。此外,郭荣铿及任建峰还适用于"执业资格暂时吊销",袁弓夷适用于"暂时罢免董事职位"。加上此前罗冠聪等6人,实施该系列惩处措施的人数已达13人。
按照香港法律规定,只要香港人有任何向他们提供资金的行为,均属犯罪行为,一经定罪将被判处7年监禁。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呼吁市民不要以身试法,避免与这些潜逃者有任何金钱或财务上的牵连。
笔者认为,这样的惩罚措施可谓釜底抽薪,基本上断绝了乱港分子在香港继续获取资金、获得支援的渠道,使他们只能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西方反华势力的身上,依靠西方主子的豢养来获得喘息之机。
然而,几乎可以肯定的是,除了少数"头部"乱港分子外,大部分外逃者随着逃亡时间延长、利用价值和影响力下降,必然会陷入内斗内耗、遭到"始乱终弃"的下场。
比如,总部设在美国的反中乱港组织"香港民主委员会"就将罗冠聪踢了出去。此前,罗在2020年6月流亡到英国的2个月后,公开声明与亲人断绝关系。今年6月,罗的家人因公屋欠租,被房屋署收回公屋单位,有报道称,其家人已离开了香港。而在特区政府实施"潜逃者措施"后,罗的经济状态明显变差。
前立法会反对派议员许智峯,于2020年8月、11月被警方逮捕。香港法院对他进行审判期间,他通过串通外国政客伪造文件,欺骗法庭批准他离开香港,实际上潜逃海外。目前,香港律政司正在根据国安法,采取对许智峯没收犯罪得益的法律程序,防止他利用犯罪得益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及活动。
2020年6月,许智峯在参加街头运动时被警方拘捕。 图源:深圳卫视
这些名气较大的逃亡者,因为还有利用价值,尚能继续获得美西方的扶持,但其他逃亡者运气就没有那么好了。像前立法会议员梁颂恒到美国乞求庇护,却没有过上梦寐以求的"美国梦"生活。他"无工作,无信用",寸步难行,甚至连租房都被拒,差点便成了街头的流浪汉,最后只能求助早先移民的港人,好不容易有人愿意担保,才勉强租得一隅栖身之所。
笔者有理由相信,随着国安法、国安条例的深入实施,类似釜底抽薪的举措必将断绝乱港分子的后路,也对更多妄图步其后尘的人产生震慑作用。在重锤猛击之下,"港独"这颗毒瘤,终将有一天会被彻底拔除,香港也将彻底赢得海晏河清的那一天。
参考资料:
1.《2024热词之"国家安全"》,香港文汇报12月25日;
2.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筑牢安全根基 加快由治及兴》,3月20日;
3.周显:《罗冠聪被"抛弃",因为没有价值了》,观察者网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