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近期侦破一起利用已故岳父车辆实施诈骗的案件,涉及团伙作案及车辆权属争议。案件核心信息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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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手法
诈骗团伙以投资理财为诱饵,诱导受害人线下交付现金,并通过涉案车辆转移资金。该车辆登记车主已去世4年,实际由其女婿史某使用。
团伙分工明确:史某与同伙负责"接单"并安排"车手"取现,累计转移涉诈资金88万余元。 -
侦查突破
警方通过追踪案发现场徘徊的可疑车辆(车主已故),锁定史某为犯罪嫌疑人,最终抓获6人团伙,现场查获点钞机等作案工具。
二、法律争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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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权属问题
类似案例中,法院认定车辆登记人为所有权人,实际占有人(如女婿)若无法证明合法占有(如赠与或借贷),则构成无权占有,需承担返还或赔偿责任关联案例。
本案中史某使用已故岳父车辆,可能涉及继承或无权占有问题,需进一步查明车辆继承情况及史某的占有依据。 -
刑事责任认定
根据《刑法》第266条,团伙行为涉嫌诈骗罪;若史某明知车辆涉及犯罪仍使用,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三、关联案例参考
- 盗窃罪案例:女婿盗窃岳父500余万元养老钱被判12年,法院强调盗窃老年人财物从重处罚。
- 返还原物纠纷:法院对车辆权属争议的判决原则(登记推定所有权)可类推适用于本案车辆归属认定关联案例。
本案凸显了车辆管理漏洞与亲属间财产纠纷的法律风险,后续需关注车辆继承程序及史某的主观明知程度对定罪量刑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