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生理期与公司总经理出差应酬时,喝酒导致断片,醒来后发现自己赤身裸体躺在总经理的床上,怀疑被侵犯,总经理拒不承认,女子半个月后才报警。总经理声称是女子"引诱"自己的。但意外的是,隔壁房间客人录到了呻吟声,让总经理无法抵赖!
"啊!我衣服怎么脱了?"
一女子醉酒醒来后,发现自己衣不蔽体躺在床上,一旁另一张床上则躺着自己的男领导。
听到女子的尖叫声,男领导睁开睡意朦胧的双眼,随后说:"你昨天晚上喝醉了,吐了一身,我就给你脱了......"
这名女子就是袁女士,本来这次出差她是不打算来的,因为生理期,肚子实在有些难受。
但这名客户公司很重视,便让她和总经理庄某一起出差,还给俩人订了挨着的房间。
于是俩人商定方案后,便来到包间见客户。
可酒过三巡以后,客户还没尽兴,无奈之下,袁女士为了项目只能笑脸相迎,继续陪客户喝酒。
没过多久,因为实在不胜酒力,便喝醉了。
看着袁女士趴在桌上,脸颊微微泛红。庄某以送袁女士回酒店为由,结束了这场酒局。
随后她搂着袁女士的腰,将其搀扶到车上。
等车到了酒店,庄某一把将袁女士抱起,随后快步走向房间。
直到第二天清晨,袁女士酒醒后便出现了开头一幕。
因为自己生理期,原本就情况特殊,所以也不能确定自己昨晚是否被侵犯。
但她不解的是,为什么庄某不送她回自己的房间,偏偏将她带到庄某的房间呢?
对此庄某表示,房卡刷不开,所以才将她带到自己的房间的。
面对这破绽百出的解释,袁女士内心并不相信。
于是她趁庄某不在,找到酒店前台想要看昨晚的走廊监控。
谁知监控显示,庄某根本就没有去自己房间刷课,而是径直去了他的房间。
可自己并没有实质性证据,证明庄某昨晚是否对自己进行侵犯。
就在她不知怎么办的时候,突然看见监控中,一个人影在庄某门口待了好半天才走。
袁女士见状让酒店前台帮忙联系那个住户,想要问他昨晚是否听到了什么。
原来那个住户昨晚回到屋里,听到隔壁不知在干什么,动静十分大,便想过去提醒对方一下。
谁知走到门口,听到一个男子嘟嘟囔囔,甚至还有一个女生无意识的呻吟声,似乎还有些反抗。
于是他连忙拿出手机,在门口录了几分钟的视频。
得知事情真相,袁女士忍无可忍,随后便拨打了110。
当警察捉拿庄某得时候,他还一脸懵圈。可当袁女士播放录音的时候,他才心虚的低下了头。
尽管没有直接的生物学证据,但现有的证据--包括录音、视频监控以及证人陈述,这已经足够确定庄某的犯罪行为。
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强奸罪通常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法院经过审理后,根据已有的证据,确认了庄某的强奸行为。鉴于他在审讯过程中没有表现出任何悔改之意,法院决定对其从严处罚。最终,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