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主人:想起诉就起诉吧
无奈之下,李女士选择了报警。
直到警察介入,狗主人才极不情愿地、很小声地说了两句"对不起" ,然后扭头就走。
道歉的诚意?零。
伤害已经造成。当晚11点半,8岁的女孩依然无法入睡。一个本该无忧无虑的孩子,因为一场散步,被吓得整夜不敢闭眼。
李女士联系派出所,希望工作人员能协调狗主人陪同孩子去医院开具安神药物。然而,对方直接回绝了,并告知李女士:"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处理此事。"
言下之意:我不配合,你爱告就告。
玉溪早有规定:大型犬须用1.5米内犬绳牵引
事实上,玉溪市对文明养犬早有明文规定。
根据《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关于文明养犬的通告》,携犬出户需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其中明确要求:小型犬只用长度不超过2米的犬绳,大型犬只用长度不超过1.5米的犬绳。
此外,《玉溪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携带犬只进入公园等公共场所属于违规行为-。
一只大型犬,在公园里不拴绳、不戴嘴罩、任由其扑向儿童--每一条都踩在了规定的红线上。
更让人愤怒的是,狗主人不仅不认错,反而叫来丈夫辱骂受害者。从违法到缺德,一步都没落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