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女士介绍,10月17日,她在位于上海市嘉定区的亚一金店嘉莲华广场店进行黄金以旧换新。其旧金包含一只手镯、一条项链和两个挂件,经称重,总重46.96克。自己告诉店员,想换一个固定尺寸的封口手镯,店员表示可以换。换购过程中,店员没有告知其新金具体克重,吊牌上也未见标注克重。她一直按"以克换克"的思路在选购。后因有急事,她先行离开,让母亲留在店内完成后续手续。
钱女士称,当晚她回家后发现,总共换购1只手镯、1条项链、1个福马挂件、2只戒指、8个转运珠,均未见吊牌。票据显示总重只有25.939克。次日,她返回店里,被告知其46.96克旧金按1159元/克,折价54426元,然后购买前述"一口价"黄金首饰。
认为遭到消费"误导",钱女士拨打12345热线进行了投诉。工作人员表示可以由有关部门组织调解,时间定在10月27日。
对此,金店店员否认存在"误导"。店员向澎湃新闻称,当时,钱女士自行看中"一口价"首饰的款式;吊牌和票据上均写有克重,曾询问顾客是否需要吊牌,并解释吊牌门店需要留存做账,这是常规操作,顾客凭质保单即可享受售后。
该店员称,钱女士的旧金在交易当晚已寄回公司;每单交易都会讲解售后规定,该店规定黄金首饰可以换款,但不可以退。
10月27日,澎湃新闻从钱女士处获悉,经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双方已达成和解。最终方案是:金店将换购新金首饰中的金镶玉类饰品做退货处理,其原有旧金价值在扣除金镶玉饰品对应价值后,剩余价值按37.62克旧金计算,门店对这37.62克黄金进行"以克换克"换购。钱女士重新挑选了按克计价的黄金饰品,对超出37.62克的新金重量,其补足了差价。她对这一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