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三有"保护动物?
"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即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规定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如斑鸠、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700多种。我国《刑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受保护野生动物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三有陆生野生动物三类。
警方提示,根据相关规定,非法狩猎"三有"陆生野生动物1只以上就属于违法行为,20只以上的就可以刑事立案,50只以上的,为重大案件;100只以上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似"鹰"猛禽与乌鸦齐"被困"
10月9日15时许,九江的邓先生走在路上听到了翅膀扑腾的声音,左右观察后发现是两只不慎撞上道路围栏网并被缠住的小鸟。其中一只眼睛又圆又大,像是国家保护动物"猫头鹰",邓先生随即报警求助。
白天太阳直射温度较高,看到小鸟无助的模样,邓先生慢慢地靠近两只鸟儿,小心翼翼地将它们解救出来,并用纸箱搭建了一个临时小窝,给小鸟喂水,让它们休息。
九江派出所民警到达后,对邓先生的热心和爱心表示了称赞,随后将两只小鸟带回派出所,并与佛山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取得联系,请求专业救治。
经工作人员确认,两只小鸟中其中一只是乌鸦,另一只则是小型猛禽红隼,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细致检查,乌鸦身上并无外伤,具备放生条件,工作人员已将其放归大自然。
而红隼翅膀受伤,工作人员将其带回救治,待其伤势痊愈后,再选择合适地点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醒
市民朋友发现受伤
或需救治的野生动物时
切勿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
应及时报警或联系有关部门
以便由专业人员
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应对措施
对于非法猎捕、运输、交易
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