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3日,陆某参加朋友婚宴,与罗某等人大杯畅饮。酒席晚上十点才散场,但众人的酒局却并未结束。陆某的妻子郑某驾驶车辆,载着陆某及其他几位朋友,又转战烧烤摊继续"第二场"。

白酒一瓶接一瓶,这群人从深夜畅饮到凌晨。凌晨0时25分,罗某、仲某、李某和已经醉醺醺的陆某四人,又相约前往一家足浴店按摩放松。
悲剧在凌晨3时10分上演。足浴店员工靳某下班时,突然发现陆某倒在路边,身下一滩鲜血。经营者袁某立即报警并叫救护车,同在店内的罗某、仲某闻讯后陪同陆某前往医院抢救。凌晨4时许,医院宣布陆某因"开放性颅脑损伤特重型"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现场勘查发现关键线索:足浴店二楼包房窗户留有56厘米开启空间,窗外树脂瓦屋顶有明显踩踏痕迹和近2平方米的潮湿区域。
监控录像显示,事发前约2分钟,窗外传来液体流下的"沙沙"声,随后便是陆某坠落的巨响。所有证据指向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结论:陆某醉酒后攀爬窗户向外小便,不慎从二楼坠落致死。
陆某家属难以接受这一事实,将足浴店及六名共同饮酒者告上法庭,索赔113万余元。元谋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25年12月11日公布了一审判决。
法院的判决如同一把精准的手术刀,剖析了各方责任:
陆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醉酒后不顾危险爬窗小便,自身负有主要过错。其妻子明知丈夫饮酒,未有效劝阻其回家,反而任其参加"第二场"酒局,也存在一定责任。法院认定陆某及其家属共承担90%责任。
足浴店窗户未设置限开装置,对醉酒顾客的安全保障不足,承担5%责任。而六名共同饮酒者,明知陆某连续饮酒至深夜,却未有效劝阻或护送,也需承担5%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总赔偿额14万余元:足浴店赔偿7万余元(已预付3万),罗某、仲某、李某各赔偿1.4万余元,文某、付某、刘某各赔偿9000余元。
这场悲剧暴露出酒桌文化与安全保障的诸多隐患。共同饮酒者间存在"注意义务"--当有人明显醉酒时,同行者应劝阻继续饮酒,必要时护送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