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民刘某为儿子小刘结婚购置房产,向儿子转账2400万元全款购入市中心某高档住宅。2021年1月,小刘与张某登记结婚,但婚姻仅维持至同年4月5日。双方离婚时签署协议,约定房产归小刘所有,但需向张某支付1500万元补偿。2024年,刘某以借贷关系将儿子及前儿媳诉至法院,要求偿还1980万元本金及利息,引发舆论对婚姻财产归属与家庭资金性质的广泛讨论。
从"赠与"到"借贷"的惊天反转
时间线矛盾点
根据法院披露,小刘在购房时曾向父亲出具欠条,但张某坚称对此不知情。购房款转账发生于婚前(2020年),而小刘与张某的婚姻存续期仅3个月,离婚协议却约定相当于购房款62.5%的补偿款,远超常规离婚财产分割比例。
关键证据博弈
庭审中,刘某提交的欠条显示借款金额为1980万元,主张剩余420万元为"亲情赠与"。张某律师则提出三点抗辩:
1. 欠条系婚前签订,与婚姻关系无关
2. 2400万元流水备注为"购房款"而非借款
3. 离婚补偿基于双方自愿协商
法院认定突破点
上海某区法院审理认为:
- 购房时间(2020年)与结婚登记(2021年1月)仅间隔数月,财产处置需结合婚姻目的综合判断
- 3个月婚姻即产生1500万元补偿,超出合理范畴
- 存在通过离婚协议转移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能性
最终判决张某在15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