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男子在湖北保康超市连续盗窃三次,民警:物品总价值不过百,但将追究其刑事责任(2)

2024-11-13 16:31  搜狐

"我是从安徽合肥来湖北保康推销净水器的,入住宾馆没事干,就在附近超市偷了一些食物和生活用品。"归案后,朱某对其连续3次盗窃2家超市物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朱某顺手牵羊3次盗窃超市物品,虽然总价值不过百元,但其'多次盗窃'的行为,性质已由治安案件变成了刑事案件。"据办案民警介绍,根据我国刑法和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将被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保康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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