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随着《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的正式施行,广州交警于海珠区江南大道同福东路口,展开了一场针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的严查行动。
记者亲临现场,目睹了这一幕幕生动的执法场景:一名男子,狡黠地使用小公仔作为号牌的"面纱",却难逃交警的法眼,最终被处以50元的罚款;另一名男子,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同样被处以50元的处罚,仿佛安全之盾在他心中并未占据应有的位置;更有驾驶者,将号牌随意悬挂在车前方,而非规定的正后部,这一行为也让他付出了50元的代价。
尤为引人注目的是,一名女子不仅遮挡号牌,还未佩戴头盔,两项违规相加,她不得不接受100元的罚款;而一名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的男子,更是被警方依法扣车,宛如无舵之舟,失去了前行的资格。
据介绍,《规定》犹如一道无形的枷锁,紧紧束缚着电动自行车驾乘者的行为。
它明确要求驾乘者需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遵循交通信号,按道骑行;一旦违反,交警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