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打还手被行政处罚 法院判了:属正当防卫,撤销处罚

2025-07-17 13:56  纵深新闻

正当防卫的认定有时会陷入困境,让人们在面对不法侵害时陷入"打还是不打"的纠结。

7月17日,永州道县人民法院通报的一起案件,女子因为摆摊问题与一对夫妻产生矛盾,两口子抓着她的头发拖曳,纠缠中,女子反抗也抓住了对方的头发。没想到女子报警后,对方两口子双双被处行政拘留十日,而她也被处拘留五日。女子不服,把公安局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就为我们清晰地展现了法律对正当防卫的有力支持。

摆摊口头约定成"导火索":推搡、抓发、拖拽,三人纠缠致伤

2024年6月28日晚,刘梦在永州某公园摆摊发宣传单时,与彭伟、李静夫妇撞了个正着。此前,双方曾口头约定"均不在公园摆摊",但彭伟发现刘梦出摊后,回家叫上妻子李静骑摩托车赶来。

冲突来得突然。彭伟走到摊位前与刘梦争执,李静冲上前推搡刘梦,伸手就抓她的头发。刘梦本能后退躲避,却仍被李静揪住头发。情急之下,刘梦也抓住了李静的头发试图挣脱。

争执很快升级。彭伟见状加入拖拽,三人纠缠着退到公园过道。彭伟拽着刘梦的右脚拖行一两米,直到被群众劝阻才停手。最终,三人均不同程度受伤,刘梦头皮被抓红,李静手臂有淤青,彭伟也有擦伤。

报警后"各打五十大板":女子还手被拘五日,夫妻各拘十日

刘梦报警后,当地公安局分别对三人作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刘梦行政拘留五日,彭伟、李静各行政拘留十日。

"我根本没先动手,是她俩冲过来抓我!"刘梦不服处罚,将公安局起诉至永州道县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对自己的《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