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婚外胚胎处置权问题:胚胎受保护 处置确存难题

2026-08-05 17:13  潮新闻

近日,一则婚外冷冻胚胎事件持续引发全网舆论关注。据媒体报道,上海的朱女士身患癌症期间,发现丈夫与第三者伪造结婚证,以夫妻名义在正规医院完成胚胎培育并冷冻保存。其持真实结婚证要求医院销毁胚胎遭拒,"假证通关、真证维权难"的反差引发公众热议。

原配是否有权销毁胚胎?第三者与其丈夫所培育的胚胎,究竟该如何处理?针对一系列公共关注的问题,潮新闻记者采访了民事领域、上海市汇业(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邱易。

网络截图

邱易律师向潮新闻记者表示,"冷冻胚胎受到特殊尊重与保护。"他举例,2014年全国首例冷冻胚胎权属纠纷案已确立司法共识:冷冻胚胎是"介于人与物之间的过渡存在",承载人格利益与伦理价值,不属于普通财物,不得随意处置。现行司法实践中,胚胎的处置权原则上归属于提供精子、卵子的生物学提供者。

"朱女士既不是胚胎的遗传学提供者,也不是辅助生殖服务合同的签约主体,没有单方要求销毁胚胎的直接法律依据。"邱易向潮新闻记者表明,医院若擅自销毁,反而可能被胚胎提供者以人格利益受损为由起诉索赔,选择封存是机构规避法律风险的常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