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达到离婚目的,云南曲靖市罗平县一女子竟谎报案情,诬陷丈夫盗窃自己的财物。民警查明真相后,女子被行政拘留5日。
7月27日凌晨2点左右,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公安局富乐派出所接到该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家住富乐镇天水村的毛女士报警,指控其丈夫赵某偷走了她的项链和5000余元现金。接警后,富乐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经了解,毛女士与丈夫赵某因感情不和,已产生离婚的念头,但赵某并不同意。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后,毛女士为迫使赵某同意离婚,便故意将家中柜子里的5000余元现金取出,藏匿于床侧边,并谎称这些钱连同一条项链一起被赵某盗走。赵某虽然承认拿走了项链,但坚称自己并未拿取现金,且项链是两人婚前买给毛女士的,因离婚事宜才将其取回。
原来,毛女士与丈夫赵某因感情不和,想离婚,但丈夫不同意,两人发生争吵后,为达到离婚的目的,便自己将柜子里面的5000余元现金拿走,放到床侧边,随即报警诬陷丈夫,让公安机关处理赵某。民警在床侧边找到了5000余元现金,面对事实,毛女士如实陈述了谎报案情的违法事实。
民警表示,报警电话虽然免费,但报假警的代价"高昂",不仅占用和浪费警力资源,还严重扰乱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对恶意拨打110、报假警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严肃追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