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管理一直是不少地区交管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类管理新规更是陆续施行。近日,多地发布通告,明确从5月开始,将针对电动车进行"3禁4罚"新规。车主需要注意,此次严查涉及电动车、三四轮车,上路前需要确保符合要求,否则会被交管部门进行处罚。

3禁:
禁非标车上路
指不符合GB 17761-2024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包括无CCC认证、整车质量超63kg、电池电压超48V、无北斗定位或防篡改功能的车辆,拒不配合者可处200-500元罚款。

禁无牌无证上路
按照要求,电动自行车须悬挂绿色正式号牌;电动轻便摩托车须悬挂蓝牌+F证;电动摩托车须悬挂黄牌+E/D证。严禁使用假牌、套牌、遮挡或污损号牌,处罚已经明确,无牌罚款200元+扣车;无证罚款200-2000元+可拘留15日;假牌罚款2000-5000元+记12分+拘留。

禁非法改装
禁止加装车篷、遮阳伞、挡风被;禁止篡改限速装置、更换大功率电池或电机等,对于非法改装行为,一旦被查即强制拆除非法部件,罚款300-500元,拒不整改者直接扣车。
4罚:
罚未佩戴安全头盔
驾乘人员未规范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头盔,处50-100元罚款。
罚违规充电行为
包含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停放或充电;私拉"飞线";携带电池进入电梯。个人罚款100-1000元;单位罚款5000-50000元。

罚闯红灯、逆行、超速等
电动车上路违反交规的行为包括超25km/h、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等,一般罚款50元,累计3次以上可暂扣车辆。
罚违法载人
电动自行车搭载超过1名16周岁以下儿童;电动摩托车载人超过1人;电动三轮车超核定载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