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离世带来“凶宅”官司 卖家:交易完成后返租期间孩子去世(2)

2025-04-09 11:40  大象新闻

"返租这件事我跟中介反复确认过,买家也同意了。"张元说。她还向记者出示了她和中介的微信截图,签约当日她再次跟中介确认了返租一年的事宜。

"我恪守承诺,3月完成过户和户口迁移,然而,命运却在同年4月返租期间给了我致命一击--我未满18岁的孩子,在这套房中永远离开了我。"张元至今仍沉浸在丧子的悲痛之中,"从医二十年,我救过很多病人,可当我的孩子毫无征兆地离去时,我连最后一句'妈妈爱你'都没能说出口。这四年,我依然不敢面对孩子去世。"

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丧子之痛还引发了一场官司,"身为母亲,我每日活在剜心之痛中,对方却以'凶宅'为名,将孩子的死亡作为退房借口。"

张元哭着说:"在返租期孩子去世,这是客观事实。但事情发生之前,买房流程已经完成,对方也已经享受到了优质学籍。这几年因为市场原因,房子本身就跌了300万元,这个时候拿我孩子的事情要我以当时的房价退房,这是刀口上撒盐,对我来说太不公平,是我没办法承受的。"

律师称这一案件

给所有二手房买卖提了个醒

事实上,返租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并不少见。房东出于各种原因,比如小孩读书、新房装修等,卖了房后还要再住上一段时间,业内称之为"返租"。

为了省去麻烦,一般很少有人会另行签订一份租赁合同,通常的做法是直接从房屋总价中减去一点来抵租金,但是不会在买卖合同中体现任何与租赁相关的字眼。

张元也没有单独签租赁合同。她完全没想到,在这期间会经历人生最惨痛的事,成为一名中年失独的母亲。

就这起官司,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萧圣衍律师提醒所有的房东和购房者:"如果买卖双方都有较强的法律意识,签订买卖合同完成过户之后,再另行签订一份协议,对延迟交付的性质进行约定,则双方的法律责任也就很明晰了,不至于陷入如今这种扯不清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