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男子捉奸收情夫2.5万赔偿被判敲诈勒索罪,获刑半年后改判无罪:将申请国家赔偿

2024-10-08 15:38  潇湘晨报

早在2021年,山东淄博人路某某察觉妻子张某在孩子上辅导班时与另一名男子刘某某在酒店偷情,他跟踪后在酒店房间内撞破这一场景,并收取了刘某某2万多元补偿金。后路某某被控敲诈勒索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出狱后,路某某始终认为自己无罪,他多次提出上诉和申请再审,但屡次被维持原判或者驳回。潇湘晨报从2021年以来多次报道此案进展。

2023年6月,山东省高院对该案作出再审决定。2024年1月16日,再审案件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

2024年10月8日,潇湘晨报记者获悉,山东淄博中院于当日对该案进行判决。此次判决认为,此案被害人与人妻发生不正当关系存在重大过错,被告人路某某愤怒之下拳打脚踢刘某某与张某,系激情宣泄行为。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宣告路某某无罪。

路某某告诉潇湘晨报记者,自己始终坚持无罪,有罪判决对自己心理上影响很大,这次判决让自己心里石头终于落地,之后将申请国家赔偿。

案件再审宣告被告人无罪,法院:被害人与人妻发生不正当关系存在重大过错

2021年11月2日,该案在淄博张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路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22年3月28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2年12月21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路某某再审申诉。

2023年6月1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由淄博中院另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2024年1月16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再审。

在经过9个月的等待后,路某某终于等来了再审结果。

根据记者掌握的判决书,2024年10月8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宣判。

判决书显示,该院认为,原审上诉人路某某当场发现刘某某与其妻张某存在不正当两性关系后,愤怒之下拳打脚踢刘某某与张某,系激情宣泄行为。

刘某某明知路某某之妻张某已经结婚,仍与张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刘某某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伦理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本案发生存在重大过错。

刘某某为弥补过错,主动提出给予路某某补偿,路某某在二人协商过程中虽有言语施压,但经二人多次协商后最终接受涉案数额款项,并非出于非法占有刘某某财物的目的,其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路某某及其辩护人所提的辩解、辩护意见成立,予以采纳。

原审裁判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我国刑诉法相关规定,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判决路某某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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