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电动车、三轮、四轮车上路“3禁2扣4必须”,处罚明确

2025-09-10 13:47  头条

当前,全国大部分地区都针对电动车实行更为严格的管理政策,对于车辆上路提出明确规范,大家在上路时需要注意各项规定,如果违规上路则会被交管部门处罚。近日,多地交管部门发布通告,明确在10月份对电动车开展严查,查处到4大交通违法行为将直接扣车。

10月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4扣"

1、不遵守交通规则扣车

近日,山东鄄城交管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全县整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集中行动的通告》,明确表示在10月底之前,当地交管部门将在全县范围针对电动车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整治重点包括电动车醉驾、闯红灯、乱停乱放、逆行、飙车炸街、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10项交通违法行为。

当地交管部门明确,从9月15日至10月底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对以上10大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顶格处罚,包括罚款、扣车、行政拘留等等。因此大家需要小心,用车时不能出现以上违法行为,否则就有可能被扣车。

2、无牌车辆上路扣车

此前,新疆布尔津发布了《关于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明确在2025年10月30日前,开展集中整治,此后开展常态化整治。在整治阶段,该地交管部门将针对无证驾驶、无牌上路、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非标电动车上路行驶等一系列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

在通告的处罚依据中,当地交管部门明确,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未悬挂号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第95条第1款的有关规定,将处警告或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3、非法营运扣车

近日,河南许昌交管部门发布《关于在中心城区开展电动车非法营运集中整治的通告》,明确针对在当地中心城区利用二、三、四轮电动(摩托、轻便摩托)车等车辆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个人或组织,从2025年10月8日开始进行常态化治理。

在整治期间,对于查实的非法营运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暂扣车辆,相关车辆所有人需要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购买凭证到指定地点处理。对于逾期未处理的,执法部门将对车辆依法处置。

4、非法改装车辆扣车

近期,江西南丰交管部门发布《关于严厉打击摩托车、电动车非法改装违法行为的通告》,即日起当地交管部门将在全县范围内针对相关车辆的非法改装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整治重点包括拆除或改变限速装置、更换大功率电机或大容量电池改变车辆动力系统、擅自改装车辆外观结构影响车辆安全行驶、私自改装车辆电路导致线路过载引发安全隐患、对排气改装增加噪音污染等等。

对于以上违法行为,当地交管部门将对相关车辆进行查扣,并责令所有人恢复原状、处以500元罚款处罚。

综上所述,不少地区交管部门都将在10月份针对电动车、摩托车、三四轮车进行大查处,因此大家需要注意"不遵守交规、无牌上路、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这四大将被查扣的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