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月1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
幼儿园聘任工作人员需做背景查询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规定幼儿园聘任教师等工作人员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进行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存在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不宜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情形的,不得聘任。
这两类人,禁止从事学前教育!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敬波介绍,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第四十四条明确了两类从业禁止情形:
一类是具有虐待、性侵害、性骚扰、拐卖、暴力伤害、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
另一类是有酗酒、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等其他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情形的。
此外,新出台的学前教育还针对幼儿园教职工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歧视、侮辱儿童等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要求幼儿园或者有关部门要依法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理。
教师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依法追究责任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未履行安全保障责任、教师存在师德师风问题、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