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女生从18楼跳下身亡,父母索赔60万为何被驳?

2025-10-14 17:25  头条

近日,一则令人痛心的消息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与热议:青海一名14岁初三女生从18楼跳下身亡,其后续事件更是让人感慨万千。

事情要追溯到2024年9月28日晚上。当晚9点多,这个14岁的女生张某,因没写作业还玩手机,与母亲发生了激烈争吵。母亲一气之下砸了她的手机,张某随后跑出家门。母亲赶紧让下楼买水回来的儿子小张去找姐姐。小张在楼顶找到了姐姐,然而,就在他离姐姐还有三四米远时,张某看了他一眼便纵身跳下。

民警于当晚9点43分接到报警,赶到现场时张某已被120送往医院。等父亲赶到医院,张某已没了呼吸。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排除了刑事案件和他杀可能,确定张某是自杀。2025年3月24日,派出所出具死亡注销户口证明,注明张某死亡原因是意外死亡,备注为"高空坠亡"。

本以为事情就此告一段落,没想到张某父母将小区物业公司、当地消防支队和住建局告上法院,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60万元,还要求公开赔礼道歉。他们认为,物业公司没锁天台门、没设安全警示标志、私自乱搭乱建且巡查不到位;消防支队指导物业公司不锁天台门有误;住建部门不提供楼顶平台设计图纸,都应对女儿的死负责。

但法院并不认同。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无证据证明三被告对张某死亡构成侵权,驳回张某父母全部诉讼请求。张某父母不服上诉,二审法院于2025年9月19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判决是有依据的。物业公司按消防要求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天台门不锁符合《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张某14岁,有认知能力,能判断跳楼危险,其死亡是主动选择,与物业公司安全保障义务无关。消防部门按《消防法》对小区消防安全检查指导,让物业不锁天台门正确。住建部门也提交了验收合格备案表和设计图纸,证明楼顶平台建设符合安全规范,是否提供图纸与张某自杀无必然联系。

此事件在网上引发了众多网友的讨论。有人认为父母应反思教育方式,不能一上来就打骂砸东西。也有人觉得孩子心理承受能力弱,家长要多沟通理解。

这起悲剧的根源,很大程度上是家庭沟通出了问题。青春期的孩子敏感脆弱,家长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易刺激他们。而孩子遇到问题不知如何解决,选择极端方式,实在令人惋惜。

这起事件给我们带来了沉重的警示:家庭教育中,沟通方式至关重要。家长要多与孩子交流,了解他们的想法和需求,给予理解和包容,帮助孩子正确面对挫折。同时,也希望孩子们能珍惜生命,遇到问题多与家人、朋友商量,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毕竟,生命只有一次,一旦失去便无法挽回。

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每个家庭都能重视沟通,让孩子在充满爱与理解的环境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