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00后通过顺风车人肉运毒获刑 共涉案197起(2)

2026-06-26 11:30  济南时报

本案涉案毒品数量大,作案次数多,上下线涉及成年人与未成年人,金坛区人民检察院强化跨部门一体履职,刑检与未检部门联合提前介入,全面引导侦查取证。一是引导侦查机关固定犯罪嫌疑人主观明知的证据,确保案件在分案处理时均有管辖。二是以王某婷使用的资金账户为突破口,引导侦查机关调取涉案人员微信转账、银行流水等,构建互相印证的完整证据链条,并注重收集毒品扣押、成分鉴定等证据。三是围绕周某杰、纪某航等人供述、毒品去向、毒资来源,引导深挖上家身份信息、供货渠道,彻查下游购买者身份、购买数量,全面查清部分未到案、身份不明人员参与犯罪情况。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成立跨部门办案组同步开展关联案件审查,经比对资金流向与毒品交付时间、数量,发现可能遗漏王某婷贩卖毒品事实,且王某婷购入毒品数量较大,存在向下分拆贩卖的合理怀疑。对此,检察机关引导调取下线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电子数据30余份,形成补证材料2册,追加认定王某婷涉嫌贩卖毒品事实197起,共计贩卖电子烟弹208次,涉案金额21万余元。同时,通过串联犯罪网络,补充讯问王某婷、吴某东,发现郭某伟、韦某成共同参与贩卖毒品犯罪,遂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后郭某伟、韦某成经上网追逃到案。

2026年3月,检察机关开展刑事审判监督专项评查活动,发现王某婷通过顺风车"人肉运毒",法院认定其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但周某杰采用同样方式作案,原审法院却未认定其运毒行为,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对此,检察机关围绕关键问题开展针对性补查,调取王某婷供述、打车记录、相关微信收款凭证,完善周某杰实施毒品运输行为的证据锁链,并依法提出抗诉,经再审改判。针对此类跨区域"人肉运毒"行为,常州司法机关就运输、贩卖毒品罪名适用达成共识,有效解决类案法律适用问题。同时,针对新型毒品犯罪主观明知认定难、毒品鉴定依据与标准不统一等突出问题,金坛区公检法机关联合出台新类型毒品犯罪案件办理指引,有效破解新型毒品犯罪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分歧,精准打击新型毒品犯罪。

针对新型毒品危害青少年生命健康问题,常州市检察机关联合职能部门深入校园、社区、乡镇、药店、医院等,精准开展预防宣传教育。针对同城跑腿、快递运输毒品等新业态寄递行业安全监管漏洞,依法向邮政管理部门制发《七号检察建议落实协商函》。针对案件中存在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交织贩卖、吸食毒品的情况,联合开发新型毒品犯罪分级处置监督治理模型,构建由检察机关为监督主体,涵盖家庭学校管教-基地观护-治安处罚-刑事处理的分级处置体系。目前,已对1068名涉毒人员实行分级干预,其中985人在早期不良行为阶段得到有效纠治,重返正常社会活动,同期区域内涉毒再犯罪率下降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