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军、李某娇在北京非婚生育女儿周某甲。2013年,家政人员张某芳到家中照料婴儿。后来二人两次返乡,都以工作繁忙为由,让张某芳把孩子带回山西老家抚养。2014年春节过后,张某芳多次主动提出把孩子送回北京交还亲生父母,周某军、李某娇却百般推脱,之后干脆不再接电话,彻底将孩子置之不理。

自此,周某甲就在山西跟着张某芳生活长大。2014至2017年初,亲生父母还零星转过几笔费用;自2017年1月起,抚养费彻底中断,既没有经济供给,也没有探望、问候,十三年间几乎完全缺席孩子的成长
因为亲生父母始终不配合办理手续,周某甲长期落不了户口。没有户口,就没有学籍,无法报名中考,不能办理医保社保,孩子的教育、生存处处碰壁,陷入尴尬的"身份真空"。
实际照料孩子的张某芳,本身诉讼能力有限。2024年7月,她向当地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初期,因遗弃证据尚需夯实,检察院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审查暂时终结。直到2025年5月,孩子面临无法参加中考的现实危机,张某芳再次提出申请。
这一次,检察机关立足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正式受理案件。经多方调查核实:周某军身负200余万元债务,二人客观上也不具备监护条件;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均不愿接手抚养;张某芳具备抚养能力,周某甲本人也明确希望继续和张阿姨共同生活;民政部门亦提出建议,指定张某芳担任监护人。
检察机关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法院、公安、教育、民政十余家单位召开公开听证,各方形成一致意见:张某芳不属于非法收养,应当支持其起诉撤销亲生父母监护权。
2025年6月,检察院出具支持起诉意见书;7月,法院判决撤销周某军、李某娇监护人资格,指定张某芳为周某甲监护人。随后多部门联动,为孩子补录户口、办理学籍、落实社保。2026年7月,法院另行作出刑事判决,以遗弃罪判处周某军、李某娇管制六个月。周某军后续病亡,二人遗弃另外一名女儿的行为另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