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一起震惊台湾社会的案件引发全民愤慨:台北市捷运警察队一名代理分队长陈某(化名),因涉嫌7年间性侵亲生女儿348次被检方起诉,却在原定开庭审理的1月14日前夕,于租住屋内身亡,初步研判为轻生 。
案件的黑暗始于2010年,当时年仅5岁的被害人还处在懵懂无知的年龄,身为捷运警察主管的父亲陈某便伸出了魔爪。在2010年至2017年的7年间,陈某利用妻子加班、孩子放学前的独处时段,在自家卧室及警察宿舍内反复施暴,累计侵害达348次,平均每年近50次。令人发指的是,陈某对外始终维持着"模范警察"的形象,连续5年考核优等,还因缉捕捷运逃票团伙获三等治安奖章,同事眼中"待人温和、工作认真"的他,在家中却是女儿的噩梦制造者。
案发后,捷运警察队先将陈某调至非主管岗位,直至检方正式起诉才予以停职。2026年1月11日晚间,辖区警方接到报案,在陈某租住房屋内发现了他的遗体,现场无打斗痕迹,排除他杀嫌疑 。
身为父亲,又是执法者,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类人简直是人性的败类!他身披警察的制服,本应守护正义、保护人民,然而却将罪恶之手伸向了自己年幼的女儿。他的行为严重违背了伦理道德,更触犯了法律的红线。
他在庭审前选择自杀,看似是一种逃避,实则是他懦弱的表现。这并不是因为他觉得自己错了,并不属于忏悔,反而是他胆怯了!他不敢面对法律的制裁,不敢面对自己所犯下的滔天大罪,不敢接受大众的审判。他的死,对于受害者和整个社会来说,都太过便宜了他。可怜的女儿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承受了本不该承受的痛苦和折磨,她的童年被这个所谓的父亲彻底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