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女子被25岁男友骗走百万卖家里3套房 父母崩溃

2025-09-29 16:16  头条

"恋爱脑没救了!"河南郑州,一31岁女子,跟25岁男子谈了半年恋爱,男子是干什么的,家住哪里都不知道,男子让她先给转30万陪嫁,他才给60万彩礼,女子父母想先见一下男方父母,被告知得去英国见,父母认为女子遭遇了杀猪盘,女子却对父母大喊大叫:你诬陷我男友,你得给我下跪道歉。母亲:你曾被骗过100万了,卖了家里三套房,你咋还不长记性?结果出乎意料。

王女士31岁了,年级上已经到了而立之年,但心智却不成熟,可把王家父母愁坏了。

原因是王女士又谈了个对象,两人只见了一面,平时都是微信联系,但仅限于发信息,王女士给男友发语音电话,或者打电话,他从来不接。

因为女儿在感情上吃过亏,被骗了100多万,家里卖房给她填窟窿,所以,对于女儿的这段感情,王家父母很是小心谨慎,就是怕她再次遇人不淑,想给女儿把把关。

可没想到,女儿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恋爱脑,和男子谈了3个月恋爱,就死活跟父母要了30万,买了辆车,最终,车没了,钱也没了,应该是被那个男孩忽悠跑了。

于是,王家父母决定跟男孩要60万彩礼,还要求跟对方父母见个面,怕女儿再跳进火坑。

王家父母承诺,如果两人结婚,这60万彩礼,他们一分不动,到时候会原封不动让女儿带回婆家,王女士还要求父母再给30万陪嫁。

不料,男子却要求王女士,先把30万陪嫁转账到他指定的账户,他再支付60万彩礼,想见他父母,必须去英国,因为他父母在英国经商。

王家父母经过一步步试探,已经心知肚明这个男子就是个骗子,自己女儿可能遭遇杀猪盘了。

王女士一听勃然大怒对着父母破口大骂,说父母诬陷她男友,让父母给她下跪道歉,也该,双方还打了起来,导致都挂了彩。

即使面对记者,王女士也对父母叫嚣不止,她告诉父母,她就要去英国,跟婆婆生活在一起,即使父母弄死她,也拦不住,她不会再跟父母一起生活了。

父母跟记者大倒苦水,说女儿想方设法跟他们要钱,他们见过男子一次,他说父母在英国经商,问他在郑州住在哪里?他说住宾馆。

也就是说,男子到底干啥的,家在哪儿,他们一无所知,可王女士却为了这样一个人,跟父母反目成仇,要为爱奔赴。

在父母眼里,王女士光想找个高富帅,但每次都上当受骗,他们真是操碎了心,惯子如杀子。

但王女士却说。她就崇拜坏坏的男孩,看上去不像好人的那种,像大哥哥,能保护她。至于父母给她介绍的电工,她压根瞧不上,怎么可能嫁给对方。

在王女士看来,就是父母把她保护的太好了,才导致自己被骗的,这都是父母的错,而她不会自我反省。

成年了,直接撵出去,想上当上当,想受骗受骗,这女儿不要了。恋爱脑!父母给你的爱太多了…会哄人的过不长!听父母没错!

真是奇葩,赶出去以后受苦了才知道父母的好,不然说在多都没救了。男友还是英国的?去吧,去了小心活不过三集。

有些人就活该受苦受难,谁要拦着她谁就是她仇人!没办法,人各有命,她命里有这些坎儿,就得去跳!随她去吧。

家里有女儿的,别急着高兴将来能赚钱,严加管教你们的女儿才是目前最要紧的。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男子自称父母在英国经商,要求王女士先转账30万"陪嫁"后才支付60万彩礼,但其职业、家庭住址均未真实告知,且拒绝线下接触,如拒接电话、仅通过文字联系。此类行为符合诈骗罪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客观要件。

根据案情,男子多次引导王女士向指定账户转账,结合王女士曾因类似诈骗损失百万的前科,可推断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若经调查确认收款账户资金流向异常,则进一步佐证其诈骗故意。

若男方此前骗取购车款30万未归还,加上本次索要的30万,则总金额达6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部分地区标准为50万以上,量刑可能升至十年以上。

王女士若主张被诈骗,需及时报警并提交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

警方可通过调查男子身份真实性、资金流向、收款账户关联交易等确认其行为性质。若构成诈骗罪,即使王女士因"恋爱脑"自愿转账,只要男方存在欺骗行为,仍可能追究刑责。

《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男方以"支付60万彩礼"为诱饵,虚构经济能力和家庭背景,诱导王女士承诺转账30万"陪嫁"至指定账户。

若其承诺的彩礼支付并无真实意愿,则符合"欺诈手段导致表意不真实"的构成要件。

若王女士或其父母能证明转账系基于男方的欺骗,如伪造身份、虚假承诺,可向法院起诉撤销该转账行为,要求返还30万元。即使王女士拒绝配合,其父母作为利害关系人因其可能以家庭财产支持女儿,亦可能主张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