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全身赤裸死在前夫家中,丈夫接受不了现实拒付丧葬费

2025-01-13 09:33  头条

重庆,一男子发现妻子死在前夫家中,全身赤裸,接受不了这个现实,遂拒付妻子的丧葬费。岳母多次找男子索要未果,将男子告上法庭,诉请法院判令男子支付10000元的费用,法院最后会怎么判?

陈某和王某是夫妻关系,因王某怀孕后被查出有艾 滋病而引 产这件事,陈某和王某之间有了隔阂。

事发头一天晚上,王某和陈某因为一些琐事吵架,王某摔门而出,接着哭着打电话给前夫,说她跟现任吵架了,想到他家借宿一晚。

李某是王某的第一任丈夫,他同意了王某借宿的要求。李某家住七楼,楼梯房,没有电梯。

王某母亲说,当时王某身体很不舒服,一点力气都没有,上7楼都是李某将王某一步一步背上去的。

到了李某家后,王某说她想洗个澡,想借洗澡清醒一下,结果洗完澡后,王某愈加地感到不舒服。

第二天,李某到公司上班,在下午的时候接到王某的电话,王某说她感觉很难受。

因为担心王某出事,李某请假赶回家中,然而他刚回家没多久,王某就没气了。

关于王某为什么会全身赤裸,不着片缕一事。

陈某坚持认为王某和李某发生了关系,两人原本是夫妻关系,现在孤男寡女在一起,没点事情发生谁信?

围观邻居也可以证实,陈某和王某结婚后,王某经常和李某见面,还经常到李某小区来。

李某说不是这样,他在发现王某情况不对后,报了警,随后法医也来了,衣服是法医因工作需要脱掉的。

事发后,因陈某认为自己被戴了绿帽子,没有参加王某的葬礼,也不愿意出丧葬费,王某父母将陈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陈某支付10000元的丧葬费用。

陈某不认可,他认为王某与其前夫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和他结婚前,又隐瞒了患有艾滋病的事情,他是受害者,有权不付丧葬费。

1、丧葬费包括的内容很多,比如运尸费、火化费、购买骨灰盒费、骨灰存放费,以及雇请人员所支付的劳务费和必要的交通费等等。

丧葬赔偿费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王某父母让陈某支付10000块钱丧葬费,数额很合理。

2、陈某有支付王某丧葬费的法定义务吗?

《民法典》第1059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有三点:

第一、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

第二、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

第三、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除了上述扶养义务外,还有一点容易被忽略,夫妻一方死后,安葬义务属于法定的抚养义务内容,安葬义务在法律的角度上应确定为夫妻一方承担。

也就是说,陈某有安葬王某的义务,王某父母要求陈某支付安葬费符合法律规定。

3、王某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存在过错,陈某是否可以以此为由,不付安葬费?

首先,离婚了就不该再次出现在前夫家里,更何况已经再婚了,王某的做法有问题。

其次,就算法医因为工作需要脱衣服,也应该通知王某丈夫,李某称法医脱掉王某的衣服,是存在疑点的。

但夫妻间的扶养义务,不因一方的过错而免除,最多只能减轻一些,所以陈某需要承担一定的丧葬费用。

最后,因前夫李某称他毕竟与王某有过一段情缘,自愿承担10000元的丧葬费用。

王某父母和陈某达成调解,支付丧葬费用8000元,并退回王某的金戒指一枚,王某父母自愿放弃其他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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