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梅欣 编辑/张广凯)
在今年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和住房相关的话题,持续受到高度关注。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在3月9日的民生主题记者会上表示,自去年中央政治局会议做出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要求后,伴随一系列组合拳,市场的信心得到有效提振,房地产市场也出现积极变化。
伴随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稳住楼市",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住建部将会会同有关部门,从四个方面"坚决稳住楼市"。
同时,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好房子"的表述,在本场会议上,倪虹对"好房子"的要求进行了具体阐述。
对"好房子"要立标准、强科技、抓项目
对于"好房子"的界定,倪虹表示将从三个方向具体进行落实。
第一,立标准。在调研过程中了解大家对于房屋高度、湿度、温度、亮度等有较高要求。近期在组织编制"好房子"的建设指南,修订住宅项目的规范,其中有一项,就要将住宅的层高提高至"不低于3米"。
第二,强科技。将大力推广惠民实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解决隔音不好、渗透、反味等问题,同时将大力推动全屋智能。
第三,抓项目。不同的面积、价位要有不同的"好房子"。会举办全国范围的"好房子设计大赛",引导设计师针对多样的居住需求,精心的、有创意的设计不同户型、不同面积的"好房子"。
倪虹表示,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已经发展重大转变,人们的住房需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所以建设"好房子"就关乎人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将推动城市和企业大力推动、推广"好房子",未来"好房子"不仅要有好标准、好建造,还要有好服务。
他同时强调,首先,各地首先要把"保障房"建设成为"好房子",政府民生工程要起到带头作用;其次,不仅要将新房子建成"好房子",也要结合城市更新等多种方式,将老房子想办法改造成"好房子"。
他认为,"好房子"的提出,将会给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提供广阔的应用空间,还能释放扩内需、促销费的潜能。
倪虹在会上提到,希望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好房子"的建设,特别是房地产企业和建筑企业,应当看到建设"好房子"是产业转型的新赛道,未来企业竞争点和在市场机遇,会落在新科技、高质量、好服务上。
部分项目已能做到"3米层高",市场逻辑正在变化
在此次提出的规范中,"层高不低于3米",成为最受关注度的议题。
所谓层高,是指从本层地板到上层地板的距离,而常说的实际使用高度,则是指净高。
对于净高,我国2005年版《住宅建筑规范》、2011年版的《住宅设计规范》,都有不应低于2.4米的强制性要求。对于层高,2011年版的《住宅设计规范》规定要求,住宅层高宜为2.8米。
"根据不同城市的居住密度和项目容积率,房屋层高基本在2.8米-3.2米之间。"一位地产业内人士表示,前两年由于小户型建设要求,以及部分人口较多的大城市出让土地出容积率的提高,一些项目的层高就降到了2.9米甚至2.8米。
"随着近两年市场对改善型住宅需求的提升,一些品质住宅的层高回到2.9米以上的高度,另外部分城市本地对建筑要求的规定比较高,有些会要求至少达到3.1米的高度。"
该业内人士表示,在实际建设中,一些房企在此次标准提出之前,已经在部分项目上做了类似的尝试:"按照3米的高度测算过成本,结构上成本会有所增加,但增加的幅度并不大,反而产品在市场上更有溢价。"
他认为,按照新的标准体系,住宅的属性未来更趋于消费品,可以进行更新迭代,这和过往的逻辑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根据早前的《住宅设计规范》,"宜"是建议性要求,所以各地具体执行的时候,高低略有不同:"虽然这次主要针对层高提出要求,但市场也会对净高提升做出反应。"
李宇嘉解释,早前市场在需求量大,土地价格高的背景下,为了单位空间供应更多房子,一些企业执行了房屋层高的标准下限:"现在大多数市场正在走向存量市场,对土地新增、房屋新增的需求减少,当地价和房价不再高热,更多人就会对居住高度在内的指标提出要求。"
他认为,"好房子"标准的提出,一方面能够激发改善型购房、买一卖一的需求等:"同时有利于促进房屋循环,为二手房市场的活跃创造条件。"
但他坦言,对目前存量在售项目可能造成影响,特别是在一致的市场价格下,层高更高的房子更具有吸引力,部分改善型需求转而会从"出手"转向等待:"因此,建议政策要明确,新规生效的时间,新旧规如何顺利过渡,降低对旧规下产品的冲击。
上述房企内部人士人士也表示,较为担心的是按照新的"好房子"标准,会对已经建造好的项目造成一定冲击:"所以要把握好市场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