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位储户220万存款被银行员工转走,法院一审判储户败诉

2026-02-02 10:41  头条

"我把钱存进银行,是信得过招牌,不是信得过员工。"当11位储户看着自己的220万元被某银行员工转走挥霍,最终却等来"银行无责"的判决时,这句话成了所有受害者最无力的呐喊。

2021年7月的一个清晨,张女士怀揣着用半生省吃俭用攒下的75万元现金走进了当地一家银行。这件沉甸甸的积蓄是她养老与应急的全部家当。

在大厅排了近一个小时队后,她郑重地将现金、银行卡和身份证递到柜台,反复叮嘱工作人员一定要办定期存款,仔细核对信息,千万别出错。

柜台工作人员孟某芝面带微笑,一边承诺"放心,绝对没问题",一边熟练地清点现金、操作电脑。她多次递出单据让张女士签字确认。十几分钟后,张女士拿到印有自己姓名和75万存款金额的单据。

她小心翼翼地将单据与银行卡一同藏进内衣口袋,反复摩挲确认后才安心离开。在她看来,银行柜台是资金最安全的归宿。

半个多月后,当张女士需要支取部分钱款补贴家用时,ATM机屏幕上"余额为零"的显示让她瞬间瘫软在地。她以为是机器故障,换了三台设备查询,结果依旧。

颤抖着赶到银行后,工作人员的敷衍更让她心寒--近一个小时的所谓"查询"后,对方要么归咎于"系统故障",要么以"再等等"推脱,始终不愿正面回应存款去向。

就在张女士焦急万分时,大厅里另外两位市民的争吵引起了她的注意。上前询问后得知,两人同样在该柜台办理存款后发现资金失踪。

随着更多受害者的聚集,一个惊人的事实浮出水面:自2021年起,共有11名储户在孟某芝所在的柜台办理存款业务后,资金被悄悄转走,涉案金额从数万元到75万元不等,总额高达220余万元。

当这群受害者集体找到银行负责人讨说法时,得到的却是冰冷的推诿:"涉事员工孟某芝已经离岗失联,这是她的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你们自己去找她要钱。"

更让受害者们崩溃的是,孟某芝离岗后便如同人间蒸发。警方调查证实,220余万元赃款已被其挥霍一空,毫无追回可能。

为了讨回公道,2025年10月,张女士等受害者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一审判决结果让所有人始料未及:法院驳回了储户的全部诉讼请求,认定孟某芝的行为属个人犯罪,与银行无关。

司法争议

牙克石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核心依据是认定孟某芝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而是个人犯罪。

这一判决在当地并非没有先例。2020年,牙克石市曾发生一起类似案件,当时法院作出了截然不同的判决。

在那起案件中,农业银行免渡河支行的员工罗某国利用伪造的理财产品合同骗取储户数百万元,法院最终认定银行在公章管理、人员监管方面存在过错,判决银行赔偿储户本金。

值得注意的是,罗某国的作案手法与孟某芝的案件有相似之处:都是在银行工作场所、利用职务身份进行的欺诈行为。

法院当时认定银行管理存在明显漏洞,需承担责任。而今次判决却出现不同结果,引发了司法一致性的疑问。

储户困惑

"我们是在银行营业场所、通过正规柜台办理的业务,工作人员身着工装、使用银行设备操作,怎么就成了个人行为?"受害者们无法接受这一判决。

网友也纷纷质疑判决的合理性,认为银行在人员管理、业务审核等方面存在明显监管漏洞,却让储户为其过错买单。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鹿静律师指出,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有义务保障存款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客户资金,银行通常需承担相应补充赔偿责任。

类似案例中,多地法院曾判决银行因监管失职承担主要责任。

银行则辩称,孟某芝的转账操作未经银行授权,属个人越权犯罪,银行已尽到监管义务。但储户方坚持认为,孟某芝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银行职员身份办理业务,储户有理由相信其行为代表银行,银行理应承担责任。

案件现状

不服一审判决的受害者们已提起上诉。2026年1月5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目前尚未作出二审判决。

这场横跨四年的维权之路,让11个家庭承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与精神压力。张女士坦言:"这75万是我一辈子的心血,现在不仅养老没了着落,连基本生活都成了问题,只希望二审能还我们一个公道。"

这起案件不仅关乎220余万元的财产归属,更触及金融行业信任的基石。对于普通民众而言,银行柜台承载着最基本的资金安全期待,而监管漏洞与责任认定的模糊地带,正在侵蚀这份信任。

银行大厅的监控录像里,仍能看到张女士当年谨慎地将存单收好的画面。而当年为她办理业务的孟某芝,已在挥霍完所有资金后彻底消失。张女士和其他受害者每个月都会聚在一起,相互安慰,等待着二审法庭的消息。

牙克石市的农行免渡河支行门外,当年罗某国诈骗案的受害者们也仍在等待银行履行判决。两个相似案件,两个不同判决,折射出基层金融消费者维权之路的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