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废止海关总署2025年第30号公告的公告》,全文如下:
基于对美方整改措施的评估结果,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海关总署决定废止海关总署2025年第30号公告(关于暂停美国CHS Inc.等3家企业大豆输华资质的公告),自2025年11月10日起恢复CHS Inc.等3家企业大豆输华资质。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11月7日

同日,海关总署还发布了《关于废止海关总署2025年第29号公告的公告》,全文如下:
基于对美方整改措施的评估结果,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海关总署决定废止海关总署2025年第29号公告(关于暂停进口美国原木的公告)。本公告自2025年11月10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