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起诉索还妻子向主播打赏的54万元被驳回,法院:属于消费行为

2026-03-07 17:06  澎湃新闻

男子发现,妻子一年多时间累计向主播"小海"打赏及支付款项超54万元。他怀疑妻子与"小海"存在不正当关系,认为妻子的打赏行为未经其同意,侵害了夫妻共同财产权益,遂将主播与平台运营方告上法庭,诉请确认打赏无效并返还全部款项。

近日,广西钦州市钦北区法院审理后认定打赏系有效网络服务消费行为,驳回其全部诉求。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原告江某与妻子惠某结婚多年。自2022年5月起,妻子惠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对一位名叫"小海"的才艺主播产生了浓厚兴趣,成为其直播间的"铁粉"。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惠某通过平台充值,向主播"小海"使用的两个账号累计打赏"钻石"(平台虚拟礼物货币)高达535万余个,打赏次数高达2万余次,价值从1元至3000元不等。按照平台10:1的兑换比例,折合人民币53.5万余元。此外,惠某还通过平台内转账、为其购买外卖、衣物等方式,向"小海"支付了4600余元。上述款项合计超过54万元,而惠某在此期间的总充值额更是高达6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