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破坏军婚获刑一年四个月

2024-12-10 14:35  头条

"染指军嫂,必须判刑!"河北沧州,男子明知女子为军嫂,仍不顾法律和道德勾搭,不仅与女子亲密接触,甚至跟女子同居长达4年之久。军人发现后,女子毫无悔意,竟然起诉至法院要与其离婚。气愤之下,军人同意离婚,选择将男子控告给警方。最终,该男子被送进监狱。

据了解,男子吴某于2010年入伍。入伍之后,家里人也关心吴某的人生大事,希望他早点成家。

经人介绍,吴某与女子宋某相识。经过了解,宋某愿意成为吴某的妻子,一名军嫂。

2013年的时候,趁着探亲的时间,吴某同宋某举办了婚礼,领取了结婚证。

看着刚娶进门的宋某,吴某内心挣扎起来,他不想那么快赶回部位,但命令如此,责任如此,他不敢耽搁,只能给宋某道歉并想着来日方长。

刚开始,宋某尚能通过其他的事情排解自己的苦闷,但随着这种一个人独守空闺的状态持续,宋某也有些支持不住。

坚持的心态松动之后,就担心一个外力的介入。

宋某的外力出现在2018年,她参加的一个聚会上,男子张某出现了。

张某是一名工程师,说话慢条斯理地,穿着也十分得体,更关键的是,张某非常体贴,总能照顾到宋某的心坎上。

有这样的好感在心尖,加上张某对宋某不断的宽慰,两人逐渐对对方产生好感。

即使是知道宋某军嫂的身份,张某还是跟宋某建立了情人关系,同居在了一起。

而他们这一瞒吴某就是4年,在2021年的时候,吴某才开始怀疑宋某。

原来,在那次探亲的时候,宋某举止异常,自己好不容易回到家,她总是偷摸往外跑,接电话还背着自己。

就这样,吴某留了心,开始观察宋某到底在瞒着自己什么?经过努力,吴某确定宋某背叛了自己。

摊牌的时候,吴某并没有从宋某嘴里听到抱歉,反而是一顿埋怨。甚至到最后,宋某还说要到法院打离婚官司。

对于宋某的态度,吴某伤心到了极点,不愿意跟宋某继续前行。

离婚诉讼开庭时,吴某同意了离婚。离完婚后,吴某将此事控告给当地警方,警方旋即以张某涉嫌破坏军婚罪立案侦查。

看到这里,估计有网友好奇,为什么只有张某被调查,宋某为何不被调查?

这得从破坏军婚罪的定义说起,所谓破坏军婚罪是指行为人在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配偶的情况下,仍然与其同居或结婚的行为。

从前述定义可以看出,破坏军婚罪里的犯罪主体是跟现役军人配偶同居或结婚的人,这就把现役军人配偶直接排除出去了。

换言之,具体到本案中,虽然宋某和张某一起破坏了军婚,但由于前述破坏军婚罪里的犯罪主体只有张某,那只有张某才是本罪的惩治对象,宋某并非本罪的惩治对象。

之所以如此立案,主要还是考虑到破坏军婚罪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军人的利益,而考虑到有些军人还愿意同自己的配偶继续生活,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在破坏军婚罪里不将军人的配偶列为犯罪主体。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破坏军婚罪未将军人的配偶列为犯罪主体,但军人的配偶如果与对方登记结婚或存在事实婚姻,该军人配偶将涉嫌重婚罪,会因重婚罪被惩处。

具体到本案中,宋某是与张某存在不正当关系,也跟张某同居了4年,但两人并没有以夫妻关系对外示人,没有建立事实婚姻。

所以,在此事中,只有张某以破坏军婚罪被惩处。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张某构成破坏军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4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在吴某与宋某的离婚诉讼中,由于吴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无过错,如果吴某不同意跟宋某离婚,宋某是跟吴某解除不了婚姻关系的。

但当吴某同意跟宋某离婚,不仅军人离婚的前提条件得到了满足,亦说明两人的感情确已破裂。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准许两人离婚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另外,由于宋某是因出轨导致双方感情破裂,宋某应该向吴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里的损害赔偿责任主要是指精神损害赔偿。

本案的发生提醒我们,婚姻并非儿戏,里面有需要夫妻双方遵守的法律法规及道德规范,所有人都应该在建立这一关系之前考虑清楚,不能到最后以触碰法律和道德底线来恢复之前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