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如何维权?支招3步反击
(1)立即取证
拍照/录像:记录偷窥者体貌特征、逃跑路线。
调取监控:要求物业提供事发时段监控录像。
(2)报警+要求行政处罚
坚持要求警方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避免"调解了事"。
若警方不作为,可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3)民事索赔
依据《民法典》第1032条,可起诉偷窥者赔偿精神损失费(司法实践中通常支持3000-10000元)。
若管理方存在过错(如未及时修复门板),可一并起诉索赔。
结语:安全不应是"奢侈品"
王女士的遭遇绝非个例--据统计,2023年全国公开报道的厕所偷窥案超200起,实际数字可能更高。
这场"公厕惊魂"警示我们:
女性安全不能总靠"自救",社会必须筑起法律与技术的双重防线。
每一次沉默,都是对犯罪的纵容--如果你也遭遇类似事件,请勇敢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