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背后的5大冷知识,最后一条你可能没听过,看完涨知识了!

2025-01-08 16:20  头条

1、打飞机、口交的行为等属于卖淫嫖娼

公安部在2001年作出的《关于对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中指出: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行为,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对行为人应当依法处理。

所以,打飞机、口交等属于卖淫嫖娼。事实上,在司法实践中,手淫、口淫、乳交等非插入式性行为都属于卖淫嫖娼。关于这个定性,尽管目前在刑法上尚存在不少分歧,但至少在治安管理处罚领域已不存在任何争议,一旦被查获,都会被公安机关按照卖淫嫖娼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2、卖淫、嫖娼被公安查获后,一定会通知家人

现实生活中,不乏部分有家室的人背着自己的配偶和家人在外面卖淫嫖娼,一旦被公安查获后,有些人或许就会请求公安机关能否不通知自己的配偶和家人。关于这个请求,无可厚非,也完全可以理解,毕竟一旦自己的卖淫嫖娼行为被配偶或者家人知晓,必然会让家人蒙羞,也必然会遭到配偶的痛骂和愤怒,从而影响家庭和睦以及夫妻之间的感情。

然而,遗憾的是,公安机关并不会答应这个请求,因为通知家属,这是必须的法定程序。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一旦因违反治安管理法而被传唤,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一旦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公安机关也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3、嫖娼没有被抓现行,事后发现,也有被抓的可能

有些人以为,嫖娼没有被现场抓获,就万事大吉了。

其实不然。嫖娼虽然没有被现场抓获,但如果事后卖淫一方被抓了,警方通过交易记录是会找到你的,加上卖淫一方的指认,警方会让你来到局里配合调查,在证据确凿面前,很少有人能守住心理防线,最后一坦白,嫖娼的事就板上钉钉了。

可见,嫖娼行为没有被现场抓到,并不意味着就没事了,事后也有被抓的可能,如果证据链完整且充分,不管你承认不承认,都会被定案;如果证据不够完整,但你自己坦白了,同样也会被定案!由此看来,嫖娼事后被抓的可能性依旧不小。

当然,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之内没有被发现的,不再处罚。也就是说,自嫖娼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6个月被发现的,不会再受到任何行政处罚,但如果嫖娼事后被发现时距离嫖娼行为发生之日尚未超过6个月,则依然会受到行政处罚。

4、支付了嫖资,但还没发生性关系,也构成嫖娼,同样会受到行政处罚

按照公安部在2003年作出的《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规定,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

由此可见,支付了嫖资,但由于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比如正准备发生性关系时就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等),尚未发生性关系,也构成嫖娼,同样会受到行政处罚,只不过,针对支付了嫖资但尚未发生性关系的嫖娼行为,会从轻进行处罚。

5、发生性关系后,不支付嫖资,不是强奸

首先,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由于卖淫嫖娼违法,因此双方之间所约定的交易价格是无效的,所欠的嫖资跟所欠的赌债一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

其次,违背妇女意志是构成强奸不可或缺的要件,而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强调的是行为时的态度,而非事后的态度。卖淫嫖娼双方在发生性关系时,完全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女方愿意性交易,男方愿意付出金钱,男方并没有违背女方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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