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泰州兴化法院的一起判决引发全网热议:一名女子婚前隐瞒精神分裂症病史,婚后突发疾病打伤婆婆,法院最终判决撤销婚姻!
案件中,女方洪某早在2016年就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并持有精神二级残疾证,却通过介绍人轻描淡写地告知男友"曾患抑郁症"。婚后病情爆发,导致家庭暴力冲突,丈夫李某才得知真相,愤而诉至法院。
深入分析此案后发现,这不仅是婚姻纠纷,更折射出民法典实施后对"重大疾病告知义务"的严格适用。今天就从法律视角说说:何为"重大疾病"?隐瞒后果有多严重?如何避免婚姻中的"法律陷阱"?
抑郁症≠精神分裂!法院为何认定"隐瞒"成立?
本案中,介绍人曾微信告知李某"洪某十几岁时曾有过抑郁症",李某回复"以前的事情没关系"。但法院指出:抑郁症与精神分裂症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精神疾病,严重程度和对婚姻生活的影响天差地别。
- 疾病本质不同:抑郁症属情绪障碍,通常可通过药物控制;精神分裂症则是重型精神病,可能伴随认知功能受损、行为失控等严重症状。
- 隐瞒意图明显:洪某及其家人未如实告知精神分裂症多次住院史和残疾证,仅以"抑郁症"模糊表述,导致李某陷入错误认知而结婚。
法律观点:婚前告知义务需"如实、详尽",模糊表述或刻意轻描淡写均属未尽告知义务!
精神分裂症为何被认定为"重大疾病"?法律依据何在?
法院判决的核心依据是《民法典》第1053条和《母婴保健法》对"重大疾病"的界定:
- 《母婴保健法》明确三类疾病:
- 严重遗传性疾病
- 指定传染病(如艾滋病、梅毒等)
- 有关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等)
- 影响婚姻实质:精神分裂症医治难度大、易复发,且可能影响后代健康,对婚姻生活造成长期负担。
此前云南还有一案:丈夫隐瞒艾滋病史,婚后未做防护措施,法院同样判决撤销婚姻。可见,对婚姻生活有重大影响的疾病均属"重大疾病"。
撤销婚姻 vs 离婚:法律后果天差地别!
很多人误以为"撤销婚姻=离婚",但二者在法律上性质完全不同:
- 撤销婚姻:婚姻自始无效,视为从未结婚,无夫妻权利义务,财产按同居关系处理。
- 离婚:婚姻关系存续至解除之日,涉及财产分割、抚养权、离婚损害赔偿等。
本案中,李某选择"撤销"而非"离婚",正是为了从根本上否定婚姻的合法性,避免后续财产纠纷。
法律提醒:婚前必做的"法律体检"清单
从多年执业经验看,许多婚姻悲剧源于婚前信息不透明。建议:
- 主动要求婚检:不仅查传染病,还包括精神疾病、遗传病史。
- 核实对方病史:留意长期服药、频繁就医等迹象,必要时查询医疗记录。
- 保留证据:如发现隐瞒,及时保存聊天记录、医疗证明等,以便在知情后1年内行使撤销权。
兴化法院的判决清晰传递了信号:婚姻必须建立在诚实信任基础上!无论是精神疾病、传染病还是遗传病,婚前如实告知是对伴侣最基本的尊重。
对于正在考虑婚姻的人,记住:法律保护你的知情权,但更需要你主动保护自己。在婚姻这条船上,隐瞒疾病就像隐藏漏洞,终会令所有人沉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