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冬天,江西赣州发生了一件女老板被杀案。死者姜云露,女,27岁,尸体在其经营的服装店二楼,卧室内物品混乱,床边的木桌上有两盒安全套,卫生间的蹲便内有一个用过的同种类的安全套外包装。卧室门口,红色塑料袋内有现金8000多元。尸检结果:姜云露系捂鼻扼颈而死,死亡时间为晚上8点半到10点半;姜云露死前遭到了性侵,体内未提取到精液。
据此,警方认为嫌疑人性侵姜云露时使用过木桌上的安全套。姜云露的丈夫是报案人, 他确定姜云露的手机和金项链不见了。姜云露服装店是早九晚九营业,邻居称案发当天晚上8点半,店铺关门比平时早。门窗完好,警方据此认定是熟人作案。现场提取的皮鞋印,排除死者丈夫作案,警方据此做了凶手画像刻画。姜云露的指甲缝和地上的烟头提取出DNA一份,姜云露的脖子上又提取另一份DNA检材。警察猜测:犯罪者可能是2人!
进一步侦查发现,门口的电脑主机电源线被拔了下来,凶手不要现金8000元,却想要电脑,这是什么操作?技术人员打开电脑分析,发现姜云露聊天记录显示,她有异性网友80多人,大部分都是赣州市人,这些人与姜云露都曾经发生过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排查可疑聊天记录,网名"齐天大圣"曾威胁姜云露,让她断绝与其他的情人关系,否则他要姜云露好看。警方立即找到齐天大圣的真人王星宇,他是一名在编人员,身高、体态和年龄都与画像吻合,他的脖颈子上有两个血印子。
王星宇对自己出轨姜云露的情况认可,也承认确实威胁过她,尤其是对张元凯,因为这人喜欢赌博,经常找姜云露的借钱。但是并不承认作案。警方立即提取其DNA,可惜与提取到的2份检材均没有比对上,调查陷入了困局。警方开始调查姜云露的通话记录,当天晚上7点多,工人张元凯给姜云露打过2分钟电话。警方讯问张元凯时,他承认打过电话,但是那只是姜云露的催债电话,他当时在单位的澡堂洗澡。张元凯的工友也证明了这个事实。
案件侦破再次陷入僵局,有侦查员认为姜云露的丈夫丝毫不伤心,十分可疑。通过侧面了解,姜云露与丈夫感情很差,经常吵架,案发前一个月,姜云露怀孕后,两人关系才稍微缓和。
这是一尸两命,丈夫不伤心?丈夫的父母作证:案发当晚,儿子是晚上10点多才回家。警方传唤姜云露的丈夫,其表示:当天心情差,下班后去河边散步,一直到10点多。但是调取的监控录像却显示:他下班后骑摩托车朝服装店驶去,晚上10点多,骑车回来。这说明他在撒谎。不过,警方提取的他的DNA后,两份检材也没有比对上。
三个嫌疑对象均被否定,案件再次回到原点。通过再分析,发现了一个疑点:张元凯的洗澡时间太笼统。警方于是找到看门师傅,师傅说他是7点进去,9点才出来。洗澡2个小时?而另一工友表示,他确定张元凯是8点半离开的浴室。为了查明案情,警方特意进入浴室查看。原来浴室的尽头有一扇不上锁的门,打开门,有一条小河,河上有一座桥,这里离服装店并不远。侦查实验测试,从浴室后门到案发现场只要20分钟。
警方立马采集张元凯的血液,结果显示他的DNA与姜云露脖颈子上的DNA匹配上了。张元凯看到鉴定结果后,瘫倒在地。但是,他却说当天他在洗澡,接到姜云露的催他还钱的电话,因为半个月没见到姜云露,她的声音勾起了他的欲望,于是他故意说发了工资,马上去找姜云露。他确实是从浴室后门抄近路去的服装店,但是到达后,姜云露发现张元凯不是来还钱的,骂了他,张元凯除了对姜云露亲了两口,没占到任何便宜。
张元凯所说也算合理,虽然他仍然可疑,因为他有作案时间、作案动机和生物检材印证。案件再次陷入了瓶颈,警方复验证据,再次勘查现场,在储藏室的飘台发现了一个用过的安全套。通过检测,它与指甲缝和烟头的都属于同一男性检材。这也证明了张元凯确实当晚确实没有与姜云露发生不正当关系。为了找到这个人,警方采集了小镇上的所有的体态身高年龄与画像相似的男青年的DNA,一共60多人。
终于一名叫李华的男子比对正确,他是一名大学生,今年23岁。他并非姜云露的网友。当天李华坐公交车把钱包弄丢,里面有3000多块钱。他怀疑是车上1名漂亮女性干的,他在镇上游逛的时候,无意间看见姜云露,觉得她确实漂亮,认定她就是车上偷他钱包的女人。突然,他接到家里找他要钱的电话。而后,他走进服装店将姜云露掐死。杀人后,他抽了一根烟并将姜云露的尸体移动到二楼。他找财物时无意间发现安全套,激起了他的欲望。完事后,他把安全套扔了出去,落在了飘台上。李华匆忙中只拿到了死者的手机和项链,8000元钱没看到,想拿电脑,因太重而放弃。
至于王星宇,他脖子上的伤是当天夜里去见一个刚认识的女网友留下的。死者丈夫当天带着一个私家侦探认清姜云露的相貌,因为他始终不放心妻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李华犯故意杀人罪,可以判处死刑。此外,他盗窃死者财物,数额较大,依法构成盗窃罪;犯案后侮辱尸体,构成侮辱尸体罪,应当三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