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婚内强奸罪”开庭 律师:认定婚内强奸关键在于离婚冷静期(2)

2025-08-13 14:32  澎湃新闻

为什么离婚冷静期这个事实,对"婚内强奸"的认定特别关键呢?

众所周知,按我国刑法的规定,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等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的犯罪。但是,夫妻之间是否构成犯罪呢?的确有一定的争议。

目前,对"婚内强奸",中国刑法界主要持三种观点:一是"完全肯定说",只要违背妻子的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就是强奸,不因夫妻关系的存续而改变强奸性质。

二是"完全否定说",婚姻关系属于概括性同意,合法的丈夫不构成强奸的主体。

三是折中说,也是目前司法界的主流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参考》第51号指导案例(王卫明强奸案)中明确:"在婚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丈夫不能成为强奸罪的主体;在婚姻关系非正常存续期间,丈夫可以成为强奸罪的主体。"婚姻关系非正常存续期间,应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期间,以及提起离婚诉讼后的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