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沁阳市法院审结一起因婚外情引发的财产纠纷案。男子张某在婚姻期间多次向妻子的闺蜜李某转账,转账金额包括"5200"、"1314"等,总计79677.43元。法院认为这些转账具有示爱性质,属于张某与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张某擅自处分财产。
李某明知对方已婚仍接受赠与,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依据民法典规定,法院判定赠与合同无效,判决李某全额返还79677.43元及相应利息。
1. 法律这次干得漂亮!
以前总有人说,出轨是道德问题,法律管不着。但这个案子狠狠打了这种论调的脸--法律不光能管,还能让第三者把钱吐出来!
法院的判决依据很明确:
- 这些钱是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没权利偷偷拿去养小三;
- "520""1314"这种数字,摆明了就是感情关系,根本不是正常转账;
- 闺蜜明知道对方有家庭还收钱,属于"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不保护这种"脏钱"。
说白了,法院就是在告诉所有人:别以为偷偷转账搞暧昧没人管,法律的眼睛亮着呢!
2. 闺蜜比小三更可恨!
如果说丈夫出轨是"渣",那闺蜜插足就是"又蠢又坏"。
- 蠢在哪儿? 收钱都不知道避嫌,非要收"520""1314"这种一看就有问题的数字,这不是自己给自己留证据吗?
- 坏在哪儿? 明知道对方有家庭,还收这种钱,摆明了是又贪钱又想破坏别人婚姻。
网友说得对:"防火防盗防闺蜜,真不是开玩笑的!"
3. 所有已婚人士都该警惕!
这个案子给所有人提了个醒:
- 夫妻共同财产不是一个人的钱,大额转账必须双方知情;
- "特殊金额"转账风险极大,今天发的是"520",明天可能就成了法庭证据;
- 查账是个好习惯,很多婚外情都是从账目异常被发现的。
有人说:"那我以后转账是不是连'520'都不敢发了?"
其实不是不能发,而是别发给不该发的人!给配偶发没问题,但要是发给异性朋友,那就得掂量掂量了。
这个案子的意义,远不止让第三者退钱那么简单。它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法律不会纵容破坏婚姻的行为,无论是出轨方还是第三者,都得付出代价!
婚姻不是儿戏,忠诚是底线。那些以为偷偷转账就能瞒天过海的人,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