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女子分手后私密照被前男友转给旧情人,照片流到黄色网站,她差点自杀,法院判赔两万
王某和张女士谈过恋爱,两人拍过一些私密视频,分手后王某心里不服气,就把这些视频发给张女士的前男友,他本想让对方难堪,结果视频被人传到黄色网站上,张女士发现后精神崩溃,一度想轻生,工作也丢了,朋友都不敢联系她。
警方后来把王某抓了,给了他行政拘留的处罚,但没有走刑事程序,法院判王某赔给张女士两万元精神损失费,法官解释说这不只是闹情绪的事,而是典型的数字暴力行为,恋爱时拍下的影像不代表可以随意传播,法律上这属于侵犯隐私权,还可能被认定为传播淫秽物品,只是证据链不完整,没办法定罪。

现在很多人拍照录像后,习惯把内容存在手机云盘或微信里,觉得这样方便,其实隐藏着很大风险,尤其是年轻人经常不设密码、不管权限,分手后这些内容容易被翻出来当成报复工具,这种通过转交第三方进行报复的做法,在江苏和广东等地都出现过案例,但赔偿金额大多不到三万元,这次的两万元已经算比较高的了。

有人觉得当事人当时同意拍摄,现在却反悔,可法院并不接受这种说法,同意拍摄不等于同意到处传播,更不等于带着羞辱目的去发布,亲密关系不能当作免死金牌,感情消失了,人格权依然存在。
最让人头疼的是,那个黄色网站一直没被追责,法律明明规定不能传播私密内容,但境外平台或暗网查不到源头,受害人自己去取证太难了,今年二月央视报道过类似案例,很多网友开始讨论恋爱前要不要签订隐私协议,后来妇联联合律师发布了《亲密关系隐私保护指引》,建议大家在拍摄前先说清楚规则:能看但不能传,看完就删掉。
我总觉得,技术越方便,人越容易犯懒,想着暂时存一下没事,结果一个念头不对头,就可能毁掉别人好多年的日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