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8日,河北省人社厅与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全省2024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自2025年1月1日起上调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延续"定额+挂钩+倾斜"三结合模式,但较2024年呈现"三降一平"特点--定额、双挂钩与高龄倾斜标准全面下调,仅艰苦边远地区外派人员补贴维持特殊机制。补发资金将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
01 方案对比分析:整体幅度收紧,结构微调
定额调整从32元降至28元,减少4元,普惠性小幅收缩;
缴费年限挂钩由1元/年降至0.5元/年,工龄价值缩水50%,30年工龄者月增额减少15元;
养老金水平挂钩比例从0.94%降至0.52%,降幅0.42个百分点,高养老金群体受影响更显著;
高龄倾斜全面下调:70-74周岁群体从20元降至15元,75-79周岁从30元降至20元,80周岁以上从40元降至30元;
艰苦边远补贴梯次下调:一类地区从15元降至10元,二类地区从20元降至15元,三类地区从25元降至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