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市公安局、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在南京市"扫黑办"指导下,指定王某某案异地侦查,推动原案查处,深挖王某某、滕某等人背后"保护伞"。2020年9月,王某某等16名恶势力集团成员分别因犯故意伤害等多个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刑罚。2023年9月,滕某等15人因犯开设赌场罪、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三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刑罚。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全面梳理王某某恶势力集团、滕某团伙涉及的全部案件,发现多起案件存在应查未查、降格处理、怠于侦查等异常情形,先后对时任南京市某公安分局局长蒋某、治安大队长姜某等5人立案侦查。2023年12月以来,法院以徇私枉法等犯罪分别判处蒋某等5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刑罚。在依法查办相关案件的基础上,南京市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共同组织专项核查,截至2025年底,累计核查案件300余件,已清理纠正200余件,有效促进侦查活动依法规范开展,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推动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