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高兴夫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高兴夫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高兴夫,男,汉族,1963年8月生,浙江杭州人。1988年3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高兴夫长期在浙江省工作,曾任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委员,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5年1月起担任浙江省交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6年8月,高兴夫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2023年1月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后于2025年8月宣告被查。










